
立法會十三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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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狄志遠議員的提問和署理環境及生態局局長黃淑嫻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本年五月二十七日宣布暫緩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簡稱垃圾收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就二○二四至二○二五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的問題時表示,自二○二一至二○二二財政年度至二○二三至二○二四財政年度,政府為落實和推行垃圾收費的開支為約1億7,600萬元,而二○二四至二○二五財政年度的有關預算開支為約5億8,100萬元。此外,據報為配合垃圾收費而生產的指定袋的庫存達約1億7 000萬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未使用的指定袋會如何處理;會否考慮派發作普通垃圾袋之用;
(二)會否修訂二○二四至二○二五財政年度用作推行垃圾收費的預算開支,以及如何安排原本負責垃圾收費的人手;
(三)鑑於政府為推行垃圾收費共批出了總值約為12億4,800萬元的合約,包括九份為環境保護署供應指定袋的合約、兩份供應指定標籤的合約,以及一份提供倉儲及物流統籌服務的合約,該九份指定袋合約以何種方式簽訂;政府是否已與有關的承辦商解除上述所有合約;如是,政府須支付的違約金金額為何;如否,該等承辦商是否仍需履行合約條款並獲得合約金,以及有關的合約金金額為何;
(四)鑑於政府就二○二四至二○二五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的問題時表示,「綠展隊」的每年開支為約一億元,「綠展隊」是否已縮減開支與人手;如是,已縮減的開支與人手比率分別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為實施垃圾收費而設立的智能庫存管理系統及政府與16間主要連鎖零售商簽訂授權協議的開支分別為何;政府是否已解除相關合約;如是,須支付的解約金金額為何;如否,須支付的合約金金額為何?
答覆:
主席:
雖然政府早前已宣布暫緩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但重視減少都市固體廢物的初心從來沒有改變。政府正把握越來越多市民參與減廢回收的契機,積極擴大回收配套和加強公眾教育,推動社會建立良好的綠色減廢回收文化。就狄志遠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為了鼓勵市民實踐減廢回收,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由二○二四年六月開始向所有公共屋邨住戶免費派發每月20個的指定袋,為期六個月,較居民一貫每月可取得的垃圾袋數目少五個,即減少派發了兩成,藉此鼓勵他們善用回收設施,習慣從源頭減廢,使用較少數量的指定袋處理所有垃圾,同時讓住戶可更容易量化回收後減少的垃圾量。此外,環保署自今年八月起陸續向於今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以前成功參加《減廢回收約章》的私人住宅處所住戶免費提供指定袋,以作宣傳教育。就庫存中不適合一般住宅家庭使用的指定袋,為善用公共資源,環保署已與部分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商議,按他們的需求陸續提供予他們使用。
(二)因應暫緩實施垃圾收費,環保署會適當地調撥有關開支預算和人手。環保署已將部分先前預留作推行垃圾收費的開支用於加強回收配套和減廢回收的公眾宣傳教育,以及調配部分原來負責推行垃圾收費的人手以推動一系列加強減廢回收的工作,包括鼓勵私人住宅處所參加《減廢回收約章》、擴展和完善「綠在區區」社區回收網絡和廚餘回收網絡、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研究如何優化垃圾收費計劃等。環保署二○二四至二五財政年度的修訂預算會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公布,供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閱。
(三)環保署與指定袋/標籤供應商簽訂的合約並無硬性規定生產和庫存量,只會按指定袋/標籤的實際生產量向供應商支付相應的費用。環保署與各供應商簽訂的合約現時仍然生效,署方會繼續與他們保持溝通,按合約條款妥善處理所有情況。
(四)政府正持續加強社區的減廢回收宣傳教育,環保署的「綠展隊」除了會繼續協助推廣「綠在區區」社區回收網絡和廚餘回收服務外,亦在公共屋邨派發指定袋期間在邨內舉辦活動,教育和鼓勵市民實踐源頭減廢和乾淨回收,以及配合今年六月推出的《減廢回收約章》,到訪需要協助的申請住宅處所並提供意見和技術支援。此外,「綠展隊」正積極推進在二○二四年三月開展的「回收@校園」活動,鼓勵學生與家人一起在日常生活中實踐資源分類回收,培養減廢回收的習慣,至今已有超過400所中小學參與計劃。「綠展隊」亦正加強與非牟利機構合作,推行綠展義工計劃,接觸婦女、外籍家庭傭工、新來港人士等社群,以教育和鼓勵不同背景的市民一同實踐廢物源頭分類和乾淨回收。
「綠展隊」在二○二四至二五財政年度的預算開支約為一億元。環保署會因應最新的減廢回收工作,適時調整「綠展隊」的宣傳策略和調配資源,以更有效地落實各項政策和推行公眾宣傳教育,推動市民將減廢回收融入日常生活中。
(五)政府於二○二二年批出開發智能庫存管理系統合約,自系統開發至今支付了617萬元。該系統已由二○二四年第一季開始向各相關使用者(包括環保署、供應商、物流承辦商、零售商、批量採購者等)提供全面服務。自暫緩實施垃圾收費後,環保署亦運用上述系統協調和支援派發指定袋相關的日常運作。
就指定袋/標籤的零售網絡,環保署早前與主要連鎖零售商和批發商簽訂的授權銷售協議將於二○二七年結束。隨着暫緩實施垃圾收費,環保署已從所有零售商和批發商收回尚未出售的指定袋/標籤。環保署正核實有關銷售數據,並會按協議條款向零售商和批發商支付相關的服務費用。
完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