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公營及資助機構的外判服務合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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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政府在二○一九年四月及去年五月推出優化措施,加強按政府外判服務合約受僱於承辦商的非技術員工的勞工保障,並表示會鼓勵公營機構和接受政府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在可行的情況下,採取該等優化措施。然而,據悉公營機構、法定機構及受資助服務機構按外判服務合約所聘請的非技術員工至今未能受惠於該等優化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各個公營機構、法定機構及受資助服務機構每份有效外判服務合約的以下資料:(i)涉及的行業(即保安、潔淨、物業服務及其他)、(ii)非技術員工數目、(iii)時薪中位數及(iv)已採取的優化措施(以下表列出);
公營機構/法定機構/受資助服務機構:
外判服務合約承辦商 | (i) | (ii) | (iii) | (iv) |
總數 |
(二)有否統計,過去五年,公營機構、法定機構及受資助服務機構的外判服務合約承辦商涉及違反與非技術員工的僱傭合約條款及未有提供足夠勞工保障等而被懲處的個案數目及處罰詳情;及
(三)當局有否採取措施及行動,推動各個公營機構、法定機構及受資助服務機構採取上述優化措施,以及引入外判服務合約的監察機制和對承辦商的扣分制;如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本局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分別在二○一九年四月及二○二三年五月推行一系列優化措施,在採購服務時進一步保障外判非技術員工的權益。這些措施可分為三類:
(a)優化標書評審制度,包括規定技術評分制度下的「工資」評審比重不得少於百分之二十五、優化有關「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企業管治」的技術評分制度,以及要求投標者在競投相關合約時必須提交「預防中暑工作計劃」,加強保障非技術員工的職業安全及健康;
(b)提升非技術員工的薪酬待遇,包括為合資格非技術員工及其督導人員提供受僱期間賺取工資總額百分之六的酬金、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一個月的非技術員工可以較《僱傭條例》下的規定更早享有法定假日薪酬,以及向在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生效時工作的非技術員工支付不少於原本應獲支付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以及
(c)為各政府部門引入統一的規管框架,加強監管非技術員工合約。
在推出這兩輪優化措施時,本局同時透過各政策局鼓勵其轄下的公營機構和非政府機構採用上述優化措施。由於這些機構數目眾多及有其決策權力,我們沒有備存相關機構外判非技術員工合約的資料。據我們了解,一些大型公營機構亦已響應政府呼籲,例子如下:
(a)醫院管理局已將上述優化措施全部納入其外判非技術員工合約制度;
(b)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採納大部分政府推出的優化措施。在標書評審制度方面,機管局已優化「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企業管治」的技術評分制度,並將「員工福利計劃」視為技術評審的一部分,當中有承辦商建議並實施一系列額外員工福利,如出勤津貼、交通津貼及醫療計劃。機管局亦要求投標者提供「預防中暑工作計劃」以保障非技術員工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在提升非技術員工的薪酬待遇方面,機管局亦已採納政府上述有關法定假日薪酬和颱風工資的安排,並加強其監察框架;
(c)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要求中標承辦商進行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採取有效的預防中暑措施。在監察承辦商表現方面,房協會發信提醒承辦商有關保障員工權益條例/規例的最新情況,亦會每月檢查承辦商提供的證明文件(例如支付薪酬和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紀錄),以確保承辦商遵守承諾工資的要求。房協正進行檢視,並計劃於二○二五年四月起將政府推出有關法定假日薪酬和颱風工資的安排納入其招標文件;
(d)保險業監管局採納大部分政府推出的優化措施,包括要求承辦商為非技術員工提供額外酬金、法定假日薪酬和颱風工資;優化「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企業管治」的技術評分制度和加強監督框架;以及
(e)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亦採納政府有關提供額外酬金和法定假日薪酬的安排,並優化「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企業管治」的技術評分制度。此外,投標者若為非技術員工提供獎金計劃、醫療計劃等額外員工福利,將有機會獲得額外評分。
我們會繼續透過各政策局鼓勵其轄下的公營機構和非政府機構採用優化措施,以保障非技術員工的權益。
完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0分
香港時間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