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建商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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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承建商(被告人)因違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十一月八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九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二○二二年五月七日在九龍佐敦一個住宅單位維修工程中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搭棚工人在該單位的外牆進行搭建懸空式棚架預備工作時,墮下至地面身亡。
由於傳票無法成功派遞予被告人而被告人亦曾缺席聆訊,法庭應勞工處的申請,發出手令拘捕被告人。其後被告人被警方拘捕及帶上法庭進行案件聆訊。
勞工處對不安全的高空作業工作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竭盡所能將違例持責者繩之以法。
此外,《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修訂版在十月十九日起經已生效,修訂內容包括加強對進行懸空式竹棚架工作的安全要求,詳情請參閱勞工處於十月十八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完
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