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十四題:發展香港成為國際黃金交易中心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惟宏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的書面答覆:
 
問題:
 
  《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發展香港成為國際黃金交易中心,以及建立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以進一步鞏固及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近日公布擴建香港國際機場貴金屬儲存庫的計劃,分階段將該設施的容量增至最高1 000公噸,政府是否知悉,該擴建計劃的時間表為何,以及機管局如何充分發揮該設施的潛力;
 
(二)政府會如何善用香港現時唯一進行實貨黃金及白銀買賣的金銀交易所(即金銀業貿易場),以令其可積極配合政府政策,將香港發展成為國際黃金交易中心;
 
(三)就發展香港成為國際黃金交易中心,政府有何初步構思完善相關的金融基建和配套(例如規管模式、銀行開戶程序、黃金的檢測認證,以及人才培訓等),並協助業界提升服務質素與國際接軌;
 
(四)鑑於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已於去年四月一日實施,該註冊制度的實施情況(包括申請數目)為何;政府有否檢視該註冊制度的成效,以及其對業界營運的負擔和影響;
 
(五)鑑於有業界人士建議,政府應爭取盡早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以讓業界能以零關稅將黃金和其他貴金屬從香港輸出至RCEP成員國家,目前香港申請加入RCEP的進度為何,以及政府有否評估加入RCEP對提升香港貴金屬行業環球競爭力的影響;及
 
(六)政府有否研究,如何加強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與內地主要商品期貨交易所的合作,以協助提升國家在國際大宗商品市場的定價權?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六個部分,經徵詢運輸及物流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等相關政策局的意見,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至(三)及(六)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要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
 
  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發掘新增長點,而構建國際黃金交易中心正是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新切入點。黃金是貴金屬類別中的重要錨點,兼具商品、儲備資產和投資產品的多重屬性,在全球政經前景不確定性增加的時候,黃金更是避險的投資工具之一。隨着地緣政治環境日趨複雜,多個地區局勢持續不明朗,可以預期全球對黃金的需求仍相當龐大,不少投資者都希望實體黃金能存儲於不同地區,這正為香港發展黃金金融交易提供了機遇。
 
  黃金金融交易一般指投資者根據需求,以標準或特定合約買賣實物黃金或相關現貨或期貨金融產品,例如基金、遠期、掉期、期貨合約等。海外相關交易的經驗顯示,大宗商品市場包括黃金金融交易有其特性,交易和生態圈需要時間建立,香港現時無論場內外交易均有潛力,惟相關發展需要詳細規劃、循序漸進。
 
  作為第一步,政府將推動構建國際級黃金倉儲設施,吸引更多投資者和用家在香港儲存黃金。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自二○○九年起一直在香港國際機場營運貴金屬儲存庫,提供貴金屬倉儲及現貨交收服務。為支持政府構建國際級黃金倉儲設施及將香港建設成國際黃金交易中心,考慮到機場貴金屬儲存庫容量正接近飽和,機管局正制定擴建機場貴金屬儲存庫的計劃。擴建工作將分階段進行,首階段會將設施的容量由現時的150公噸增加至200公噸,然後分階段增加至最高1 000公噸,並且預留空間作進一步發展。政府也樂見業界有其他設立或擴展黃金倉庫的計劃,如有需要會提供適當協助。
 
  在增加倉儲的基礎上,我們期望可擴展保險、檢測認證、物流等相關配套金融業務。同步擴充抵押、借用、對沖等相關衍生交易,逐步搭建完整的生態圈。由此推動全方位、多幣種的交易、清算、交割和監管體系,形成完整的黃金交易中心和相關產業鏈,並在適當時機探索與內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涵蓋現貨和期貨市場。
 
  香港在發展黃金交易的航道上加速前進,需要集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努力。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將在今年內成立工作小組,就優化市場交易和監管機制擬定方案,探討議題將包括黃金供求、產品發展、標準應用、清算機制、物流倉儲、檢測認證、人才培育、國內外推廣、跨境合作等。我們現正擬定工作小組的成員組合,將包括業內人士、本地的相關交易所,例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和金銀業貿易場等,我們亦會與內地有關交易所展開溝通及聯繫。
 
(四)因應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於二○一八至二○一九年完成的第四輪相互評估報告中,提出香港應對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作出規管,我們於二○二二年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推出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制度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由香港海關(海關)執行。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申請註冊。截至二○二四年九月底,海關已為8 000家交易商進行註冊,制度整體運作暢順。
 
  海關致力向業界和公眾進行宣傳工作,透過不同渠道發放宣傳短片、舉行公眾講座,並進行全港性外展活動接觸交易商。同時,海關為業界提供相關指引,設立網上系統接受及處理申請,以利便交易商申請註冊;亦成立了「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行業顧問組」,定期聯繫業界不同持份者。制度自實施以來,業界反應正面,普遍理解引入制度的需要,並積極配合,以履行香港作為特別組織成員的責任。
 
  制度有效監管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實施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要求,符合國際標準。政府會持續監察市場情況及風險,分析註冊交易商提交的交易資料,以制訂全面策略,確立監管行動優次,以加強制度的效能。
 
(五)黃金金融交易的發展,也將有利於進一步鞏固黃金貿易及相關零售業務。政府正積極爭取盡早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RCEP)。自RCEP於二○二二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後,政府隨即正式提出加入RCEP的申請,同時積極利用不同場合向各RCEP成員表達香港尋求加入RCEP的意願,並說明香港在推動區域經濟融合和發展扮演的積極角色。中央人民政府全力支持香港加入RCEP,政府高層官員也藉着外訪期間,向相關RCEP成員領導人表達香港已準備好加入RCEP,並獲得正面的回應。我們歡迎RCEP聯合委員會於二○二四年九月通過加入協定的程序細則。我們會與RCEP聯委會積極配合跟進,並努力凝聚各界各地支持香港加入RCEP的共識,爭取盡快加入RCEP。當香港加入RCEP後,協定下的關稅優惠及其他貿易便利化措施將有助提升香港相關行業及其產品在RCEP市場的競爭力。
 
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