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打擊吸食「太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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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太空油」是一種非法混入有害物質的煙油,其主要成分通常是法例要求必須經醫生處方的麻醉劑——依托咪酯。任何人非法管有和使用此物質均屬違法。據報,「太空油」多以電子煙方式吸食,能讓人產生短暫快感及上癮,並於去年起在年輕人群體流行起來,有賣家更在社交媒體平台公然販賣「太空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分別有多少人因非法售賣及管有「太空油」被捕,並按年齡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會否把依托咪酯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的管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有否措施防止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吸食「太空油」,例如加強教育及主動採取「放蛇」等執法行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太空油」是一種非法混入有害物質的煙油,一般透過電子煙產品吸食。「太空油」沒有標準成分,但主要成分通常為一種名叫依托咪酯,按法例須醫生處方的麻醉劑。依托咪酯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管制下的第1部毒藥,非法供應或使用依托咪酯,一經定罪,可判監禁。濫用「太空油」會損害健康及導致成癮,亦會吸引濫用者嘗試使用其他毒品。因此,吸食「太空油」如同吸毒。
就林素蔚議員提問的各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前線禁毒人員注意到「太空油」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後在香港出現,而從二○二三年起逐漸引起本地年輕人注意,甚至開始吸食。執法部門紀錄亦反映這趨勢。二○二三年開始有人因涉及含依托咪酯的「太空油」罪行而被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拘捕;過去三年相關被捕人數及其年齡群組載於附件。
(二)為確保執法部門能有效地應對相關形勢並提升阻嚇,上周公布的《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附篇提出須加強對依托咪酯的管制。具體來說,我們建議將依托咪酯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管制,並已徵詢禁毒常務委員會及相關持份者,目標於二○二五年上半年完成將依托咪酯列為危險藥物(即毒品)。屆時非法管有或吸食、吸服、服食、注射含有依托咪酯的「太空油」,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而販運或非法進口該等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三)政府一直密切監察新興毒品的趨勢。除了透過立法加強對依托咪酯的管制,政府已迅速從減少需求和阻截供應兩方面不遺餘力地打擊「太空油」。
預防宣傳和教育是減少需求的方法,亦是禁毒工作的第一防線。針對「太空油」在年輕人之間興起,我們已在學界展開工作。首先,今年年中保安局禁毒專員去信全港中小學,提醒學界要對以電子煙吸食「太空油」加以警惕。保安局禁毒處(禁毒處)亦正於到校的禁毒預防教育講座和互動劇場加入「太空油」禍害的資訊。
為進一步提升學界和禁毒業界對「太空油」的警覺及應對能力,禁毒處聯同醫院管理局香港中毒控制中心和一所前線社會服務機構在八月和十月就濫用「太空油」問題,舉行了兩場研討會,共接近500人出席。研討會上,不同專家與禁毒業界同工、社工和來自超過一百間中、小學的教職員分享年輕人濫用「太空油」的現象和禍害,並就預防吸食「太空油」及處理吸食者手法交流意見。研討會後,香港警務處毒品調查科已向全港學校發放有關「太空油」的資訊圖(俗稱「懶人包」)。針對年輕人多以電子煙方式吸食太空油,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亦在上述其中一場研討會介紹電子煙的害處。
就公眾宣傳方面,為加強公眾對「太空油」禍害的認知,香港賽馬會禁毒資訊天地於九月中新設置了「太空油專區」,展示「太空油」毒害的宣傳影片、刊物及展板。禁毒處由今年年中起推出多篇說明「太空油」毒害的社交媒體貼文及動畫短片,警惕大眾,特別是讓年輕人認清其毒害。動畫短片亦已上載至禁毒處網頁及社交平台,禁毒處更已呼籲學校和禁毒機構多播放。因應「太空油」最近的濫用情況,我們將繼續聯同禁毒常務委員會、其他部門及社會各界合力加強相關的預防教育及宣傳工作。
在阻截「太空油」供應方面,執法部門已加強各種巡查包括網上巡查,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例如,警方在剛過去的暑假期間檢獲2.17公斤聲稱為「太空油」的物質。最近,警方在十月中於大角咀搗破一個用作毒品貯存及分銷中心的住宅單位,檢獲「太空油」和其他毒品。日後,在依托咪酯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管制後,執法部門必會加強全力打擊相關罪行。
完
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