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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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再度委任林文瀚法官為法改會成員,其第二屆任期由二○二四年九月一日起開始,為期三年。

  林文瀚法官現為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在民事法律改革、公法和憲法方面均具豐富經驗。法改會相信,林文瀚法官處理民事案件的廣泛專業知識定能繼續為法改會貢獻多元化的經驗。

  在上述最新任命後,法改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律政司司長(主席)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林文瀚法官
譚允芝資深大律師
陳淑薇
鄔楓教授
熊運信
蔡關穎琴
陳澤銘
梁高美懿
陸飛鴻教授
莊邁豪教授



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