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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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今日(八月三十日)宣布委任譚耀豪資深大律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任命於二○二四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由於譚耀豪資深大律師在獲有關任命前是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他在加入司法機構後的六個月內不會處理任何涉及政府的刑事審訊、上訴或民事案件。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的簡歷如下: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於一九六七年在香港出生。分別於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一年在澳洲蒙納士大學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士學位,其後於二○二一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碩士(人權)學位。一九九一年在澳洲維多利亞省最高法院獲得大律師及事務律師資格,一九九二年及一九九三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二○○○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二○一五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一九九二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一九九四年加入前律政署為檢察官。一九九五年獲晉升為高級檢察官,二○○七晉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二○一二年晉升為首席政府律師。二○一二年起出任副刑事檢控專員。
完
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