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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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聘請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外傭只可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非合約列明家務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階段是否涉及威脅及脅迫,以及是否存有剝削性質。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完
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58分
香港時間15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