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順利進行「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演練(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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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演練主要是為測試跨境救護車來往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港大深圳醫院)及香港指定醫院(屯門醫院和香港兒童醫院)的行車路線,以及救護車出入境安排。指定的深圳跨境救護車今日早上從港大深圳醫院出發,經深圳灣口岸到達屯門醫院,然後再駛往香港兒童醫院,最後經深圳灣口岸返回港大深圳醫院,過程大致暢順。在檢視是次演練流程後,香港特區政府或會聯同相關內地部門在有需要時再次安排演練,目標是在今年內推出為期一年的試行計劃。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表示:「現時香港與內地和澳門並沒有直通的陸路跨境救護車運送病人安排,只能在口岸以『車過車』方式移交病人。然而,這『車過車』移交方式可能會對某些有特別醫療需要的病人造成醫療風險。隨着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融合,居民往返越趨頻繁,香港特區政府決心理順相關跨境運送安排,回應這個市民多年來十分關心的議題。我很高興在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粵港兩地今日先行成功進行演練,為正式『通車』做好準備。」
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宣布探討大灣區救護車跨境運送病人安排。試行計劃先實行直通救護車由深圳和澳門的指定醫院載送病人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的安排。為便利演練,政府於八月十六日刊登憲報,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 374E 章)(《規例》)第 3(c)條,於指定期間把指定的深圳跨境救護車豁免於《規例》。兩地政府亦會爭取盡快敲定有關指定深圳跨境救護車入境香港的長遠安排。
除車輛入境香港安排外,醫務衞生局亦正與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商討落實有關救護車上醫療物品及人員進入香港的具體細節。其中,在有臨床需要的情況下,港大深圳醫院會派出醫護人員跟隨救護車運送病人到本港指定公立醫院。香港特區政府會確保相關醫生符合香港相關法例規定,使他們在入境香港後仍可繼續為救護車上的病人進行所需的醫療程序。香港醫務委員會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相關規定作出一項有限度註冊的公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正為日後會在跨境直通救護車提供支援的內地醫生申請有限度註冊。
另一方面,香港特區政府正與澳門特區政府商討相關的演練安排。啓動跨境救護車機制的首要條件是確保派送醫院(即港大深圳醫院或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和接收醫院(即香港醫管局轄下指定公立醫院)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防止濫用機制。視乎試行計劃的成效及運作經驗,相關政府部門會考慮是否及如何擴展計劃,例如增加指定醫院及/或將試行計劃擴展至雙向安排。
完
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0分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