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出物業詳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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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署發言人說,收集的租金資料會用於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
他說:「全面重估將使應課差餉租值更能反映物業的市值租金水平。新的應課差餉租值會在二○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收到申報表後,須於21曆日內填妥及交回估價署。他們可使用該署網頁(www.rvd.gov.hk)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填報有關資料。該署網頁已提供填寫申報表的常見問題及答案。
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如選擇以郵遞方式交回申報表,在投寄郵件前須繳付足夠郵資,以確保郵遞準時無誤。
任何人士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內交回表格,須於限期前以書面向估價署提出理由申請延期。根據《差餉條例》或《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的規定,若故意在該表格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或一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三倍的罰款。
完
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