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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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今日(八月八日)宣布委任梁俊文法官、游德康法官、郭啟安法官及胡雅文法官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有關委任於二○二四年八月九日起生效。
有關委任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獲委任的法官簡歷如下:
梁俊文法官
梁俊文法官於一九六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一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九一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二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二○○七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區域法院法官。
游德康法官
游德康法官於一九六七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三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一九九四年分別在英國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五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二○○二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九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郭啟安法官
郭啟安法官於一九六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六年在英國肯特大學取得文學士(法學)學位。一九八九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一九九七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九年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二○一二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胡雅文法官
胡雅文法官於一九六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八年在英國泰晤士河谷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年分別在英格蘭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六年在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一九九一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一九九八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一二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完
2024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