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九萬二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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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諾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及其董事於今日(七月二十九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九萬二千五百元。法院亦命令該公司及其董事向有關僱員支付尚欠的款項合共約六十三萬元。
 
  上述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向八名僱員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亦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名僱員支付年假薪酬,涉及款額約六十三萬元。而上述有關欠付工資的違例情況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名董事亦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