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派對房間及食肆在業務過程中提供侵權卡拉OK歌曲(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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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七月二日至二十五日在全港多區採取代號「喜鵲」的執法行動,打擊派對房間及食肆經營者在業務過程中提供侵權卡拉OK歌曲予顧客使用的違法活動。 

  行動中,海關人員在全港多區,包括觀塘、銅鑼灣、荃灣和旺角,突擊搜查三十一間派對房間及一間食肆,共檢獲三十九套用作播放懷疑侵權歌曲的卡拉OK播放機、四台載有懷疑盜版電子遊戲的遊戲機和一批影音器材及網絡裝置,估計市值共約一百一十萬元。海關以涉嫌觸犯《版權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十一男七女,年齡介乎二十三歲至四十九歲,當中包括七名場地負責人、六名公司董事及五名店鋪東主。其中兩人因違反《版權條例》已被落案起訴,其餘被捕人士則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亦在行動中首次偵破有人利用串流技術提供侵權卡拉OK歌曲的案件。透過深入調查和在版權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搗破一間涉案的數據中心及四間派對房間,並檢獲五部載有懷疑侵權歌曲的卡拉OK播放機及一批網絡裝置。

  同時,海關發現有派對房間負責人聲稱持有有效影視播放牌照,可供顧客合法觀看影視節目及電影。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派對房間並無有效特許,涉嫌作出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提醒營商人士必須遵守《版權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會繼續加強巡查和執法,嚴厲打擊各類侵權活動,保障版權擁有人及消費者權益。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在未獲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管有版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以期令任何人可使用該侵犯版權複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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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如使用不良營商手法,包括就服務作出虛假說明,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侵權活動。



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