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遣送61名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回原居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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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一直致力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者盡快遣送離港,以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和保障公眾利益。根據自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的更新遣送政策,入境處一般可在聲請人的司法覆核個案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後,執行相關遣送行動,從而提高遣送聲請不獲確立者的效率及加大遣送力度。
入境處會繼續加快遣送程序,視乎實際情況和需要,積極與聲請人主要來源國的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採取一切合適措施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盡快遣離香港。
完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0分
香港時間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