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委會通過二○二四年公共租住房屋租金檢討結果及特別寬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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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今日(七月十九日)按《房屋條例》第16A條,通過二○二四年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金檢討結果,並根據《房屋條例》第17條,向公屋租戶提供一次性特別寬免措施。
房委會發言人說:「《房屋條例》第16A條訂明,房委會須按該條例所訂明的機制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須按該次租金檢討中第一和第二期間收入指數的變動調整公屋租金。政府統計處處長在二○二四年公屋租金檢討編製的報告顯示,是次檢討第二期間(即二○二三年)的收入指數比第一期間(即二○二一年)高出10.73%。《房屋條例》同時規定,上調租金時設有10%的『封頂』安排。故此,公屋租金將於二○二四年十月一日起上調10%。每戶公屋租戶平均每月上調的金額約為230元,租金上調的金額介乎49元至572元。」
在考慮了當前的社會經濟狀況、租金增幅、對公屋租戶的影響以及房委會的財政狀況後,小組委員會同時決定根據《房屋條例》第17條,向公屋租戶提供一次性的特別寬免措施。在租金調整後首三個月,寬免租戶在該期間每月因租金調整而須繳付的額外租金。提供該項特別寬免措施將會令房委會在二○二四/二五年度損失約5.75億元的租金收入,而房委會的租住房屋運作帳目在二○二四/二五年度預計將會有約5.91億元的赤字。
發言人說:「撇除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的住戶外,約六成租戶上調的每月租金金額將會在250元或以下;而約2%租戶上調的每月租金金額將會在100元或以下。我們相信大部分公屋租戶可負擔租金升幅。」
他說:「為確保合理運用房委會的財政資源,特別寬免措施不適用於『富戶』。另外,我們在將來的公屋租金檢討中考慮是否向公屋租戶提供租金寬免時,會繼續採取審慎理財的原則,務求確保房委會有足夠財政資源完成龐大的建屋計劃。」
調整的租金將於二○二四年十月一日生效。房委會會在新租金實施日期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所有公屋租戶。
《房屋條例》中訂明的公屋租金調整機制,自二○○八年起生效。在這機制下,公屋租金會每兩年檢討一次。根據《房屋條例》第16A(7)(b)條,政府統計處處長須計算租金檢討下的第一及第二期間的收入指數。收入指數是經比較該兩個期間分別約24 000個公屋家庭的收入數據所編製。該機制為房委會提供客觀的基礎,以租戶的負擔能力決定何時應調整公屋租金及調整的幅度。根據機制,上調租金時設有10%的「封頂」安排,下調租金時則不設下限。在二○○七至二○二三年期間,公屋租戶家庭平均收入累計增加了131%;同期公屋租金(連同按照今次租金結果而增加的10%)累計增加87%,反映家庭收入的增幅較租金的增幅為高。
完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