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醫務衞生局局長就恢復二讀辯論《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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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恢復二讀辯論《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
主席:
我很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林哲玄議員、副主席陳永光議員和委員會的各位委員、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律政司團隊,以及醫務衞生局的同事,讓《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我亦非常感謝剛剛在二讀辯論過程中,除主席外,有16位議員先後發言表示支持《條例草案》,亦提出了很多其他寶貴意見。
《條例草案》於去年十二月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主要建議包括:
(1)開闢新途徑引入符合專業水平的非本地培訓護士來香港執業,紓緩公營醫療系統和社會福利界護士人手不足的問題;
(2)將持續護理教育訂為註冊/登記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的一個先決條件,提升護士的專業發展,亦確保護理的服務水平;以及
(3)為提升護士管理局(香港護士管理局)就護士專業進行規管的職能而作出的一些技術性修訂。
政府已於去年三月至六月進行大量諮詢,期間接觸超過80個醫療衞生界和社會福利界的組織和團體,建議得到業界廣泛支持。
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
香港與其他已發展的地區一樣,面對人口老化持續上升的趨勢,未來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只會有增無減。故此,充足的醫療人手對維持醫療服務水平至關重要。根據剛公布的《醫療人力推算2023》,即使政府過去曾經大幅增加護士培訓學額,短中期内普通科護士的人手短缺仍然非常嚴重。二○三○年、二○三五年及二○四○年普通科護士的人力差距分別為8 700、6 900及6 000名。
本地培訓的護士一直是我們醫療體系的重要基石。過去多年,政府聚焦投放大量資源增加護士訓練學額,註冊和登記護士學額由二○一七/一八年度約2 900個,大幅增加至二○二三/二四年度近4 500個。我們今次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無意改變本地培訓的醫護專業作為本地醫療體系骨幹的角色。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是短期內有效應對現時本地護士人手不足的措施,確保香港不會因為護理人員不足而影響醫療和院舍服務質素。
香港醫療衞生界一直奉行「專業自主」的原則,政府充分尊重相關專業的管理局和委員會作為規管機構,依法處理涉及該專業的註冊、設定專業標準,以及紀律事宜等。《條例草案》關於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的立法建議是經過護士管理局和業界深入討論而得出的。我們建議引入有限度註冊/登記和特別註冊/登記,吸引符合專業水平非本地培訓護士,能夠在公營醫療界別(即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和社會福利界別(包括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以及其他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指明的社會服務單位/機構等)工作。
在「專業自主」的原則下,護士管理局(管理局)作為護士專業的規管機構,一直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獨立處理護士註冊/登記事宜。《條例草案》對來香港執業的護士的專業能力有一定的要求,非本地培訓護士是否符合有關專業資格會由管理局決定。管理局亦可以按有限度註冊/登記護士先前的臨床經驗對其受聘為護士施加執業條件。這些安排充分體現管理局作為規管機構的角色。
為挽留護理人才繼續留在香港執業,我們建議特別註冊/登記護士如在一個或多個指明機構工作合共不少於五年,而其工作表現獲聘用機構根據管理局所訂標準評為良好及勝任,則符合資格申請正式註冊/登記。這安排體現管理局對護士註冊申請的決定權,確保適用於有關特別註冊/登記護士的評核内容的一致性及全面性,讓管理局了解申請人的專業能力以處理其註冊/登記申請事宜。在具體執行方面,管理局就評核内容訂立準則後,可指明評核的方式和實際的執行安排(例如對評核人員的要求、特定專業能力的評核方式和次數等),僱用機構在評核特別註冊/登記護士的工作表現時必須遵守。管理局稍後會就評核工作發出標準及指引,供僱用機構及評核人員參考。
在《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醫管局和衞生署會貫徹本地培訓醫護專業優先的原則,優先聘用本地培訓護士,並為非本地培訓護士提供與本地培訓護士相若的薪酬待遇。我們亦會要求醫管局和衞生署以外的指定機構同樣優先聘用本地培訓護士。
將持續護理教育訂為註冊/登記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先決條件
藉着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的機會,我們亦建議將持續護理教育訂為註冊/登記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先決條件,要求所有執業護士持續學習,與時並進。不符合規定者不會獲發執業證明書,而不得從事護士專業。作為護士行業的規管機構,管理局將決定持續護理教育的主要內容和方式(包括是否應該加入跨專業協作的培訓),從而確保符合行業的需求和未來的發展趨勢。
由於管理局需要時間為實施持續護理教育制訂詳細安排,並確保護士知悉有關要求,這項建議將於稍後由醫務衞生局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由《條例草案》獲通過至這項建議生效期間,管理局會做好過渡工作,確保現行發出執業證明書的安排可以平穩過渡至《條例草案》下的新安排。
主席,本地護士人手不足是不爭的事實。在確保專業水平得以維持的前提下,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紓緩公營醫療體系和社會福利界人手不足可謂刻不容緩。我期望議員能夠支持通過二讀《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以及我稍後動議的修正案。
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
完
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