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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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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二四年七月第一百三十六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放寬對電視節目提供即時新聞資訊的規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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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局決定放寬在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及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收費電視)的節目內顯示非節目類材料的規定(註一),讓持牌機構可因應其節目製作及編排等考慮,自行決定是否在節目中提供即時新聞資訊。
 
  通訊局於二○二四年六月接獲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提交的豁免申請,以在「鳳凰衛視香港台」的指定類型節目,包括時事節目、紀錄片、資訊節目及資訊娛樂節目內以附加字幕形式展示新聞標題(註二)。通訊局留意到,隨着即時資訊的日益普及和觀眾對此類資訊需求的增加,觀眾應已習慣上述類型節目內附帶新聞標題,觀賞趣味應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因此,通訊局同意在附加字幕不會影響觀眾的觀賞趣味的大前提下,批准無綫電視的申請,有關豁免有效至另行通知為止。放寬安排同時適用於無綫電視其他節目頻道和另外兩家免費電視持牌機構(即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及有線寬頻開電視有限公司)及一家收費電視持牌機構(即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所播放的上述類型節目。
 
註一:《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第8章第1段訂明,除非通訊局另作批准,否則持牌機構只准在節目開始或結束時,又或者節目中的正常間斷時間之內播放非節目類材料。就該守則而言,「非節目類材料」包括在節目(新聞節目除外)內以附加字幕形式展示新聞標題。
 
註二:通訊局早前批准無綫電視提交的短期豁免申請,容許鳳凰衛視香港台在其特定節目類別,包括時事節目、紀錄片及資訊節目中展示即時新聞標題,為期三個月,由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七月二十一日止。
 
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