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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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順潮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的《香港人口推算2022-2046》,長者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由二○二一年的百分之二十點五上升至二○四六年的百分之三十六,即每三名香港市民中便有多於一名是長者。另一方面,據悉近年北上安老漸成風氣。關於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該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社會福利署於去年七月放寬該計劃的營辦者參與資格,無論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均可申請將其位於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安老院列為認可服務機構,自該計劃放寬以來,政府分別收到及批准多少宗由該等機構提出的申請;
 
(二)鑑於政府於本年五月表示,正探討在本年內將該計劃擴展至由內地機構營辦的養老機構,並正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有關部門聯絡,實地考察和共同物色合適養老機構,有關工作的進度為何;及
 
(三)在該計劃下,政府就每個所購買的資助安老宿位的每月平均開支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社會福利署(社署)由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起放寬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計劃)的營辦機構參與資格。曾提供資助安老院舍照顧服務且紀錄良好的本港機構,包括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機構,均可申請把其位於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安老院納入計劃。社署至今收獲七份申請,當中兩宗申請獲批,由二○二四年五月起加入計劃,另有一宗申請不獲批准。社署正在審核其餘四宗申請。

(二)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會探討在二○二四年把計劃擴展至由內地機構營辦的指定安老院,即在香港沒有營辦院舍經驗的安老院,讓長者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養老有更多選擇。勞工及福利局與廣東省民政廳二○二三年十一月簽訂合作意向書,開展探索在共同指定的大灣區內地城市選取由內地機構營辦的安老院參加計劃。有關安老院應為廣東省民政廳根據國家《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在「星級養老機構名單」上評為四星或以上級別,且應具備最少兩年營運紀錄。社署正在內地政府部門的協助下實地考察院舍,以物色更多合適的安老院加入計劃,為香港長者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安老提供更多選擇。

(三)計劃的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預算開支約3,250萬元。二○二四年三月底,參加計劃的香港長者約170人。社署每年購買的宿位數目視乎參加長者人數,而購買宿位的開支受不同因素影響,例如院舍所處的城市和位置、院舍的設施和服務水平等。為免影響社署與有關院舍正在進行的買位磋商,政府不宜透露資助安老宿位的每月平均開支。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