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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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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七月八日)宣布委任高麗莎為區域法院法官。有關任命於二○二四年七月九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其他的司法人員任命,將於適當時間公布。

  高麗莎的簡歷如下:
 
  高麗莎於一九六五年在新西蘭出生。一九八七年在新西蘭威靈頓維多利亞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一九八八年在新西蘭高等法院獲事務律師及大律師資格。一九八九年完成英國倫敦大律師公會期終考試(格雷律師學院),並於同年在英格蘭及威爾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九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年起私人執業。二○二○年、二○二一年、二○二三年及二○二四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暫委副司法常務官及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