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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新界東南選區的文娛及康體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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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世榮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反映,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下的新界東南選區(新界東南選區)的文娛及康體設施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已規劃但未落實興建的新界東南選區的文娛及康體設施數目為何,並以表列出該等設施的以下資料:(i)規劃年份、(ii)設施項目、(iii)興建時間、(iv)預計落成時間及(v)預計服務人數;

(二)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有關供應標準,新界東南選區內的西貢、將軍澳及馬鞍山分別尚欠的文娛及康體設施數目為何;有否就評估城市規劃與發展的工作制訂關鍵績效指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新界東南選區有四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當中有部分項目暫時租用了原本預留作為文娛及康體設施的用地,政府在規劃該等過渡性房屋時,如何平衡市民對過渡性房屋和文娛及康體設施的需求;及

(四)第(三)項所述過渡性房屋項目租用文娛及康體設施用地的租用期完結後,政府會以甚麼明確指標作為續租與否的參考;在不續租的情況下,政府展開有關用地原本預留用途的工作的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世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和房屋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一直致力在全港規劃和興建各項文娛及康體設施,以配合市民的需要。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劃標準》)訂明政府按照人口及其他因素釐定各類土地用途、社區設施和基礎設施規模、位置及用地規定的一般準則。各相關政策局及部門一向會因應其負責的政策範疇及發展需要,適時為有關土地用途和設施制定、檢討及修訂《規劃標準》的相關部分,其中包括文娛及康體設施的規劃標準。政府已按《規劃標準》及政策局/部門的要求,在有關地區預留足夠土地,以供發展合適的文娛及康體設施,配合現有及規劃人口的需要。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在規劃新的設施和改善現有設施時,除了參考《規劃標準》外,亦會考慮各相關因素,包括政策目標和優次、現有設施使用情況、區內人口的變化、對設施的需求、區議會和持份者的意見、可使用的土地和技術可行性等因素。

  新界東南區包括西貢區和沙田區,現時人口分別約50.31萬人和約70.28萬人。區內正進行/規劃的主要文娛及康體工務工程項目載於附件一。至於由康文署提供的主要的文娛及康體設施數目與《規劃標準》所建議提供的數目按分區比較載列於附件二。

  政府在財政整合計劃下,會審視在規劃中項目的緩急優次、必要性和重要性,包括審視如何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及工程開支的效益,一些正在前期規劃或構思階段的項目會因應項目的重要性等因素,調整推展進度。由於部分項目仍處於規劃階段,暫時未有預計興建及落成時間表。

(三)政府在過去數年一直大力推動過渡性房屋發展,透過善用短期可動用的土地及建築物,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短期居所,紓緩居住環境欠佳並長時間輪候傳統公屋的家庭和人士所面對的困難。過渡性房屋項目,包括題問所指新界東南選區的四個項目(即將軍澳唐賢街的「賢庭居」、將軍澳至善街的「邑庭居」、將軍澳寶琳北路的「寶庭居」,及馬鞍山落禾沙里的「樂和.東寓」),旨在善用合適土地或建築物在其長遠發展未出現前的「空窗期」,因此並不會阻延原有規劃用途的落實。

(四)正如上述,題問所指新界東南選區的四個過渡性房屋項目,旨在於有關土地尚未落實其長遠規劃用途前,善用「空窗期」幫助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四幅政府用地現時以短期租約方式租出,並將於二○二七年六月屆滿,其後可按季續租。

  根據規劃署的資料,「寶庭居」的用地預留作鄉村式發展、「賢庭居」的用地會發展成文娛中心、「邑庭居」的用地規劃作室內暖水游泳池及體育館,而「樂和.東寓」的用地則規劃作體育館。上述三幅長遠規劃作文娛及康體設施的用地仍處於前期規劃階段,現時未能提供具體時間表。我們會繼續與房屋局保持緊密溝通,讓他們適時交還土地作文娛及康體用途。

  在此必須強調,過渡性房屋屬短期的紓緩措施,如個別項目的用地或處所尚未敲定或落實其長遠發展,而有關土地/處所的擁有人亦同意相關項目的續期,房屋局屆時會視乎項目的情況及其他因素,包括市民對過渡性房屋的需求等,考慮向有關非政府機構給予政策支持繼續營運項目,服務有需要的市民。若有關土地/處所需要落實其長遠發展,便會適時交還有關政策局或部門。
 
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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