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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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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六月十七日)宣布委任羅麗萍為區域法院法官。有關任命於二○二四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其他的司法人員任命,將於適當時間公布。

  羅麗萍的簡歷如下:

  羅麗萍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七年及一九八八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九○年在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一九九一年分別在英國及澳洲首都領地獲事務律師資格。一九九八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年起私人執業。二○一四年、二○一六年、二○一八年及二○二二年期間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及高等法院暫委副司法常務官。
 
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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