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醫務衞生局局長就「檢討香港精神健康政策」議員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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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就「檢討香港精神健康政策」議員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很感謝林素蔚議員提出的議案,以及郭玲麗議員、陳沛良議員和李浩然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表達對香港精神健康政策的關注和建議。

引言

  政府非常重視市民的精神健康。我明白精神健康不只涉及醫療護理服務,在涉及精神健康的政策方面,是需要跨越不同政策局和部門,環環相扣。政府透過教育局、醫務衞生局(醫衞局)、衞生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勞工及福利局、社會福利署(社署)、非政府組織和社區內其他持份者之間的協調和合作,採用一個綜合模式推廣精神健康,為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提供跨專業及跨界別的服務,包括精神健康的促進、預防、及早識別、介入、治療和康復服務、自我照顧,以及社區支援。

  政府於二○一七年發表《精神健康檢討報告》(《檢討報告》),就加強整體精神健康服務提出建議。為監察《檢討報告》建議的落實情況,政府於二○一七年十二月成立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委員包括醫療界、社會服務界及教育界專業人士,亦包括關注精神健康的非業界人士。在諮詢委員會的平台上,委員、相關持份者、非政府機構,以及政府相關政策局和部門一直緊密合作,協助政府制訂政策及措施,全方位加強精神健康服務。

以「醫社合作」形式提供精神健康服務

  除了為精神病患者提供適時的介入治療和康復服務外,精神健康的支援服務是需要由市民生活的社區提供。因此,我們需要一個跨專業團隊,聚集社工、教師、經訓練的非醫療專業人員(當中亦包括郭玲麗議員關注的輔導專業人員)和醫療專業人員等界別的力量,以及清晰的角色分配,才能為市民大眾、復元人士及其照顧者提供全面的支援。政府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一直推動以「醫社合作」方式,及以「分層護理模式」在社區和基層醫療的層面提供精神健康支援服務。我們會繼續研究加強非醫療專業人員,包括輔導人員,在精神健康服務的跨專業團隊中的角色。

  因應社會的需求及持份者的意見,近年多項為市民大眾提供社區層面的精神健康服務陸續出台。在此,我略舉一些例子。

  在支援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和他們的照顧者方面,社署透過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全港營辦24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為精神復元人士及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顧者,提供由預防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區為本的社區支援服務。社署亦資助非政府機構營辦一間專為精神復元人士的家人及親屬而設的家長/親屬資源中心,為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

  鑑於學童自殺的問題,教育局、醫衞局和社署透過跨部門合作,集結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醫療服務界的力量,在二○二三年十二月推出以學校為本的三層應急機制,及早識別和支援有高風險的學生。

  另一方面,政府亦提供預防、及早識別和適當介入服務。政府在二○二三年年底分別推出「情緒通」18111精神健康支援熱線,以及為少數族裔人士設立情緒支援及輔導服務中心。「情緒通」18111熱線每日二十四小時一站式支援受情緒困擾的人士,為他們提供情緒及精神健康支援,並因應個案性質轉介至合適的服務機構。少數族裔人士情緒支援及輔導中心則以少數族裔語言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情緒支援及輔導服務,並轉介有需要的個案至其他服務平台接受額外支援或治療。

  二○二三年《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會在今年內於三個地區康健中心推出先導計劃,與社區機構合作為市民提供精神健康評估,以及及早跟進和轉介高風險的個案。我們預計可在今年第三季正式落實先導計劃。在先導計劃中,我們會試行透過輔導人員,為精神健康評估篩選出的輕度至中度一般精神病個案提供介入輔導。政府亦即將為「關愛隊」隊員提供精神健康支援培訓,包括精神健康急救培訓,協助轉介社區中有需要的市民及早尋求支援。

公營醫療機構精神科服務

  林素蔚議員提出的議案特別關注公營醫療機構精神科服務的情況。就此,醫管局的精神科跨專業醫療團隊,包括醫生、護士、臨床心理學家、職業治療師、醫務社工和朋輩支援員等,一直為患有不同程度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提供全面和具連貫性的醫療服務,當中包括住院、門診、日間康復訓練及社區支援服務。以下我會作簡單介紹。

(一)向公營醫療機構增撥資源用作改善精神健康服務

  為確保有急切需要的病人能在合理時間內得到診治,醫管局精神科專科門診設有既定的新症分流機制。新轉介至醫管局精神科的個案會被分為第一優先類別(即緊急個案)、第二優先類別(即半緊急個案)或例行類別(即穩定個案)。一般而言,精神科專科門診會為有急切需要的病人,例如有嚴重暴力傾向或自殺傾向的患者,安排作第一優先類別跟進。醫管局去年已達到輪候時間中位數的目標,即第一優先個案輪候時間中位數不超過一星期,而第二優先個案則不超過四星期。另外,醫管局亦會提供精神科護士診所服務,讓患者在輪候專科門診或等候覆診期間獲得跟進。

(二)加強公私營醫療機構在精神科治療領域的合作

  林素蔚議員的議案亦提及向精神復元人士提供的支援。政府明白發生涉及精神復元人士個別個案的確會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了加強對精神復元人士的支援,並減輕醫管局精神科的壓力,醫管局於二○二二年年中開始在「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中引入「共同醫治模式」,邀請在醫管局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接受治理十二個月或以上,患有一般精神病(例如焦慮症、抑鬱症、適應障礙等)而適合在基層醫療繼續跟進的病人,在社區接受私營醫療服務和持續護理,從而縮短醫管局精神科專科服務輪候時間,更有效分配資源以應對一些較複雜的精神病個案。

  不過,並非所有精神復元人士都適合以公私營協作的形式跟進。病人自身病情的嚴重性、所需的藥物及支援配套都會影響個案是否適合以公私營協作模式跟進。由於嚴重精神病患者需要更全面的醫療配套及更多資源以作跟進,故此,患有嚴重精神病患的精神復元人士一般會比較適合繼續透過公營醫療系統跟進,並透過「醫社合作」的模式,確保他們按照訂定的目標及復元計劃,繼續他們在社區中的復元之路。

(三)社區精神科服務

  醫管局近年積極推動多項社區精神健康計劃,以加強社區精神科服務,與社區協作夥伴及照顧者,共同支援居於社區的精神復元人士。社區精神科服務涵蓋三層服務,包括「社區專案組」、「個案管理計劃」及「精神科社康服務」。因應精神復元人士的病情和臨床需要及風險,跨專業的醫療團隊會為他們提供適切的社區支援,如精神健康評估、疾病管理、預防復發、藥物管理、危機介入、壓力處理、身心精神健康教育等。

  透過定期的外展或家訪及與社區夥伴的緊密協作,個案管理計劃下的個案經理會協助精神復元人士制定目標及復元計劃,從而重新融入社區;亦會向照顧者和其家人提供支援及意見,同時致力推廣社區精神健康。醫管局早前已把個案經理與嚴重精神疾患患者的比例進一步優化至不超過1:40。

結語

  主席,政府理解公眾對精神科服務的關注。正如我在一開始提及,政府的精神健康服務橫跨不同決策局和部門的權責,政府亦需要與不同非政府組織和社區內其他持份者協調和合作,滿足社會不斷轉變的精神健康需要。政府會繼續探討如何以更加綜合、安全和全面的方式應對本港精神健康有關的事宜,並因應社會對公營醫療機構精神科服務的需求,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提供跨專業、完整和具連貫性的精神健康服務。

  主席,我樂意聆聽各位議員的意見,稍後我會作詳細回覆。

  多謝。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