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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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黎棟國議員的提問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的答覆:

問題:
 
  政府設有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配額計劃),為初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提供入住公屋或購買資助房屋出售計劃單位的機會。據悉,配額計劃的申請超額情況嚴重,最新公屋特別配額的申請人數約為有關配額數目的10倍,輪候時間比公屋一般申請者的5.7年更長。另一方面,退休的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因未獲編配公屋單位而未能適時遷出宿舍,大大延長了現職人員輪候宿舍的時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配額計劃下配額不足的影響;如有,結論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預計,未來五年每年配額計劃下的一般配額和特別配額的申請宗數,以及成功獲配住房的比率,並按公屋和居屋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會否重新考慮在鄰近香港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買房屋編配給合資格公務員,以紓緩配額計劃下配額供應嚴重不足的問題?
 
答覆:
 
主席: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配額計劃)是一項酌情而非依據服務條件提供的房屋福利,原意及目的均不是要根據需求提供同等數量的單位。合資格的初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可根據配額計劃申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或適用於購買資助房屋出售計劃單位的綠表資格證明書(綠表)。有關的資助房屋出售計劃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和綠表置居計劃。合資格人員能否獲得編配配額,主要受配額的數量,所選的屋邨或地區,和該人員相對其他申請人的優先次序所影響。
      
  就問題的各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對於初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除了酌情提供的配額計劃外,酌情提供的其他房屋福利計劃亦包括最多合共120個月,按每年1 800個配額發放的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以及紀律部隊部門宿舍等。以現金津貼為例,現時合資格人員在符合資格後(即屬總薪級第22至33點或同等薪點並已連續服務最少三年的人員,或總薪級第22點以下或同等薪點並已連續服務最少20年的人員),一般會於一年內獲邀提交申請,並於提交申請的翌年獲發津貼。合資格公務員可因應本身情況及需要選擇申請合適的房屋福利計劃。
 
  公務員事務局一直有就配額的數量與房屋署保持溝通。在平衡各方面的因素後,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同意,由二○二○/二○二一至二○二七/二○二八的八個年度,除每年恆常提供的1 000個公屋配額及500個綠表配額外,每年增加250個綠表配額,即每年共750個。政府明白公務員希望政府能增加計劃下的配額,但政府必須同時考慮到市民對公共房屋的需求同樣殷切。在現時公共房屋供應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政府須在增加公務員配額與公眾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二)符合資格的公務員可參考政府每年發出的通函申請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配額計劃的申請資格包括服務年資、入息、家庭成員組合等。符合基本資格的人員可因應本身的情況(例如他的年資)選擇申請參加計劃的年份,而有關人員及其家庭成員亦須通過進一步資格核實,例如須符合防止享用雙重房屋福利和香港房屋委員會的規定,因此我們未能提供未來五年配額計劃的預算申請數目和成功比率。作為參考資料,過去五個年度(即二○一八/二○一九至二○二二/二○二三年度),就適用於初級文職人員的一般配額而言,每年平均約有4 100宗公屋配額申請及約 2 800宗綠表配額申請,獲得公屋配額及綠表配額的比率分別為16%及21%。至於適用於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的特別配額方面,每年平均約有3 900宗公屋配額申請及約500宗綠表配額申請,獲得公屋配額及綠表配額的比率分別為9%及63%。
 
(三)有關在大灣區城市購買房屋編配給合資格公務員的建議會為政府帶來龐大財政負擔,政府沒有計劃在大灣區城市購買房屋作為公務員的房屋福利。



2024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