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遣送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回原居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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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由五月二十九日至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執行遣送行動,先後將55名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但不獲確立的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遣返原居地。該批人士包括25名男子及30名女子,部分曾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監及服刑至刑滿出獄。

  入境處一直致力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者盡快遣送離港,以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和保障公眾利益。根據自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的更新遣送政策,入境處一般可在聲請人的司法覆核個案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後,執行相關遣送行動,從而提高遣送聲請不獲確立者的效率及加大遣送力度。

  入境處會繼續加快遣送程序,視乎實際情況和需要,積極與聲請人主要來源國的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採取一切合適措施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盡快遣離香港。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