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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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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八日)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頒布與一首歌曲有關的臨時禁制令與傳媒談話全文:

律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今日下午,上訴法庭批准了律政司就「榮光」這首歌申請禁制令的上訴,結果就是法庭同意依據律政司的申請,頒發禁制令。相信大家都參考或看過判詞,判詞相當詳細。律政司下一步將會依從一貫的法律程序和要求,盡快將整個禁制令確實的內容向大家公布,讓大家清晰理解到禁制令的內容。
 
  我想藉此機會,簡單說幾點。首先,我們當然很歡迎法庭這個判決,有幾點我想強調,第一點是今次禁制令的內容非常有針對性,禁制令現時針對的是四類描述得非常清晰的行為,而這四類行為本身已經構成刑事罪行,所以禁制令並沒有製造任何額外的限制。我再想強調的,是這四類禁制的行為十分強調相關人士要具有一些特別的意圖或者目的,尤其當他傳播歌曲時需要具有意圖,利用傳播此歌曲達致煽動人們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或令人誤會香港是一個主權國家和擁有自己的國歌這一類完全不正確的事情。所以我要強調,我們針對的是一些具有特別意圖或者目的而從事播放歌曲的行為。這是絕對、非常具針對性的禁制令。
 
  第二點,是法庭同意有必要性去頒布此禁制令。根據所有國際認可的人權公約,當然香港亦是其中的一方,所有人權公約都很清楚指出,在有需要的時候,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是可以對言論自由施加合理限制。在這個別的案件,法庭是考慮了行政機關,即特區政府的評估,同時亦考慮了法庭看到的證據,完全同意頒布此禁制令有必要性,以協助有效執行相關的刑事法律。其中法庭是考慮到過去幾年,由二○一九年開始,相關歌曲被武器化,用作鼓吹或將一些非法的行為浪漫化,以煽動一些所謂提倡港獨的行為,法庭考慮了整個情況,但亦沒有忽略言論自由的重要,認定今次(禁制令)範圍並沒有構成一些不合理的限制。而為了釋除一些可能產生的疑慮,特別是傳媒朋友都十分關注,在禁制令的內容裏,清楚說明並不會影響正常的新聞活動,亦不會影響正常的學術活動。

  第三點就是法庭為何認為有需要頒布此禁制令,其中一個原因是有需要透過頒下禁制令,說服一些網絡供應商移除一些相關內容。我想強調的是,特區政府一向以來都非常重視和珍惜資訊自由,禁制令並不是針對任何網絡供應商或社交媒體。正如法庭的判詞,我非常鼓勵大家看看判詞的第九十八段,內容是希望透過禁制令,說服網絡供應商別為某些從事非法行為的人士提供便利。

  法庭亦提到另外兩點,都非常值得大家重視。第一,根據相關的證據,網絡供應商包括Google,均非常清晰表示,他們會尊重法庭的判决,而根據我們手上的一些(資料),其實都是公開的,譬如Google的公司政策,亦說明他們會尊重當地的法律,如果有違法的情況,他們會依循相關的要求移除相關內容,亦不會容許一些具有誤導性、欺騙性或者會引起仇恨的言論,透過他們的平台傳播。所以禁制令所要求的,其實也是網絡供應商依據其內部政策應該會做的。另外第二點,法庭也說得很清楚,就是看到相關證據,沒有網絡供應商曾提及移除相關內容會有任何難度。
 
  特區政府下一步當然會依據法庭的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進行溝通,請求或要求他們依據法庭禁制令的要求,移除相關內容。特區政府——我相信亦包括香港廣大市民,都有一個很合理的期望,相關的網絡供應商會依據其承諾,言而有信、言出必行。

  我想強調的就是這三點。
 
記者:司長,首先想問,剛才也說到要求一些網絡供應商將這首歌下架的事,但若真的有一些網站決定不下架這一首歌,政府會怎樣回應?在此情況之下,有這個禁制令會不會導致政府「封網」的情況出現?
 
律政司司長:正如我剛才所說,在法庭的判決中,相關的網絡供應商其實公開了他們的一些內部政策,法庭亦已經考慮。他們都有一個公開說法,表示會願意遵從香港法院的命令。我相信我們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懷疑他們會言而無信,或者做不到言出必行。所以我不覺得有需要考慮一個假設性的問題就是他們會不履行其作出的一些承諾。

記者:司長,今次這個臨時禁制令其實會不會列明時效?即其實有沒有機制去檢視禁制令何時會不再適用?禁制令指任何受影響人士日後都可以自由向法庭提出申請,想問其實在甚麼條件下可以申請、甚麼情況下才會考慮批准?有意見認為禁制令未有清晰的界線去判定犯罪意圖,會影響表達意見的自由,覺得這一方面釋除了公眾的疑慮沒有?
 
律政司司長:第一,一般禁制令很多時候都不會有一個特別的時效。但是機制上的保障,其實你也說了,法庭也說得很清晰,禁制令亦寫得很清楚——任何人都有法定權利可以申請更改或撤銷這禁制令。當然,他依據甚麼理由則要申請人自己去做,譬如他覺得可能有些理由影響到他本人,當然我不能揣測,但重點是任何人如果對此禁制令有異議,是有百分之百的法律權力要求法庭重新檢視這禁制令的範圍,或者甚至是否應該批准。
 
  至於你說禁制令的內容是否清晰,其實這亦是法庭已充分考慮的重點。因為在判詞中法庭很強調的,是他們要頒布任何禁制令的其中一個重要的要素,是禁制令的內容必須足夠地清晰,令市民大眾知道有些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我深信法庭已經理解並明白我們所說的內容,包括煽動意圖,是滿足到法律上足夠清晰這個條件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