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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局長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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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二○二三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其中一個跨境醫療突破,要推動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安排,希望能照顧一些有特別醫療需要的病人。我今天很高興在此向委員匯報,粵港澳大灣區三地政府就推進「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的最新發展。

  救護車是院前或院間醫療重要服務,護送病人到不同的醫療機構接受最適切的治療。香港與內地以及澳門,現時沒有醫院之間的陸路直通救護車運送服務。病人在內地或澳門因病或受傷而需要來香港就醫,其中一個方法是救護車「車過車」,在口岸由內地或澳門的救護車轉到香港救護車上,然後再送到附近的醫院接受治療。「車過車」的方法在口岸可能會引致雙方對接的延誤,而在口岸不利的條件下作病人的轉車和儀器的轉運,亦牽涉到可能會引起對病人的風險,加上天氣等不穩定的因素,會為這些轉運的病人帶來額外的醫療風險。

  隨着大灣區進一步融合,跨境居民的數量急升,香港特區政府有決心聯手周邊城市的政府,處理這個長久以來的難題,為大灣區內居民提供及時、優質的醫療支援。事實上,這也正正回應國家二○一九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第八章第五節塑造健康灣區中提出,研究開展非危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的這一點。

  醫務衞生局正積極與深圳市和澳門特區政府敲定「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的細節。計劃的第一階段,會先實行以「點對點」的方式,單向由澳門和深圳的試點醫院(即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和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到香港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指定的公立醫院。有關跨境救護車會由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和澳門消防局提供和操作。

  跨境直通救護車的安排絕對不是把危急病或意外的病人,在病發的時候由現場接回香港,亦不是為了一些輕症的病人作跨境的客運服務。啓動機制要達到最少「三個必須」:

(一) 第一,必須確保內地或澳門派送醫院與香港接收醫院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和安全作為首要考慮。

(二) 第二,必須確保病人的臨床狀況被評估為不適合以其他方法,即一般的跨境客運,或口岸的救護車「車過車」方法的跨境運送,以防止這項安排被濫用。

(三) 第三,必須確保病人或其親屬已經同意有關安排及知道跨境運送帶來的風險。

  「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是落實國家《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塑造健康灣區的一個重要項目,目標是要提升灣區的醫療融合,服務灣區的居民和旅客。我們初步估計,第一階段大部分使用回港單向直通運送的應該會是香港居民,例如港人在內地或澳門遇上嚴重意外或急病,而其情況經當地的處理穩定後,需要返回香港繼續接受進一步治療,跨境直通救護車在這情況下,可以發揮其功能。但是,有關的安排不應該亦不會只限於香港居民。一直以來,香港擁有高質量的醫療專業和高效率的醫療系統。香港與鄰近的城市,例如澳門,設有一個醫療協助機制,當鄰近城市,好像澳門,有個別的危重複雜病症的病人需要來香港接受某些複雜先進的醫療或高難度的手術程序時,病人或者需要以跨境直通救護車的運送,來提升他們的安全。同時,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跨境直通救護車有可能為國際的旅客,提供一個突發應急之用。

  至於具體的落實細節,我們正與深圳市和澳門特區政府敲定,包括救護車、車上的醫護人員、儀器、藥物等進入香港的安排,從而確保整個跨境運送是符合三地法規。其中,香港醫務委員會已經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於今日刊憲作出一項新的有限度註冊的公告,便利跨境直通救護車上內地和澳門的醫生申請及取得有限度註冊,從而在轉運的途中,持續為這些病人治療,直至他們運抵香港的醫療機構。

  香港特區政府計劃在二○二四年年中開始實行為期一年的試行計劃,預計每年啓動直接運送機制的個案數量大約數十宗。三地政府會適時檢視安排的成效及運作經驗,以考慮是否會在將來繼續和擴展計劃,例如增加試點醫院,或將計劃擴展至雙向安排。

  主席,「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正正顯示香港特區政府加強灣區跨境醫療融合的決心。醫務衞生局會憑着這份決心,推動更多惠民、便民、利民的醫療措施。多謝主席。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