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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更積極地管理好政府的非金融資產」議員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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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今日(四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黃英豪議員動議的「更積極地管理好政府的非金融資產」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感謝黃英豪議員提出「更積極地管理好政府的非金融資產」這項議案,亦感謝邱達根議員提出修正案,讓政府可以就這項議題聽取議員的意見。

  議案提及特區政府的財政狀況。就此,我必須強調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公共財政的穩健和可持續性。根據《基本法》,政府有憲制責任審慎理財,在一段期間內達致收支平衡。在疫情期間,政府雖然同時面對收入下跌和開支迅速增長,因而導致出現較大額的財政赤字,但我們在二○二四/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已公布,正落實一套全面的財政整合計劃。計劃以節流為重點,但也以務實態度增加部分收入,讓財政赤字逐步收窄,力求讓政府回復收支平衡。

  除了開源節流、審慎理財外,政府亦一直重視旗下資產的管理。在政府的財務報表上,資產分為兩大類,分別為固定資產和財務資產。其中,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政府持有的物業、政府為公共事業而持有的基建及固定資產等。至於財務資產最大佔比的是政府在外匯基金的儲備和投資,其餘的是在政府企業的投資,以及一些其他資產、投資、現金、貸款、暫支款項等。政府在管理這些資產方面運用不同的策略。

  首先,在固定資產方面,政府物業主要用作政府部門的辦公地方,及提供公共服務,而並非作投資用途。話雖如此,為了善用資源,若確認物業已經超出政府運作所需,管理部門在政府產業署的協助下,可以以商業模式出租物業或開放予非政府機構租用。就政府宿舍方面,為了地盡其用,政府會將騰空的宿舍單位和用地出售,以及將有待出售的過剩宿舍單位出租,作為過渡安排。

  除政府持有的物業之外,政府亦就一些公共事業興建持有一些基建資產,例如客運碼頭、政府收費隧道和橋樑。為了收回投資成本及管理這些公共事業所耗用資源的成本,行政會議於一九九五年決定參照相關的行業,並按固定資產原來計算的平均淨值,為水務設施、客運碼頭,以及政府興建的收費隧道和橋樑釐定目標回報率。政府按照「用者自付」和「收回成本」的原則,釐定由政府直接投資並擁有的公共事業的收費水平,以緊守財政紀律。政府會繼續致力節省成本,以及探討增加收入,例如碼頭和隧道的廣告收入,或改善經營模式的方案,盡量發揮公共事業可賺取收入的潛力,以求避免或減少政府補貼。至於非直接投資但已由政府接管經營的收費隧道及道路基建,包括三條過海隧道等,在釐定其收費水平時,政府亦需要審慎考慮交通管理的政策目標,例如政府去年調整三條過海隧道的收費時,透過不同的收費水平管理和疏導交通需求,並支持載客效率較高和支援經濟活動的車輛。

  在財務資產方面,政府有透過資本投資基金投資在政府企業,以提供公共服務或實踐公共政策目標,例如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科技園公司等。透過政府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的好處,是能夠引入私人市場的管理架構和專才,透過更具靈活性和市場化的財務和營運安排,回應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協助政府達致政策目標。透過投資政府企業,政府亦可鼓勵創新及提高生產力,改善服務質素和效率,為市場創造更多發展機會。

  這些政府企業是以商業模式運作,並按照審慎的商業原則處理其業務。作為股東,除了要求企業實踐相關的政策目標,政府亦會確保企業以商業原則營運,盡量創造和爭取最大的股東價值。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旗下的資產管理,一直以務實的態度去管理資產組合。稍後我會仔細聆聽議員的發言,並會就議員提出的意見及建議在總結時作出綜合回應。謝謝(代)主席。
 
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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