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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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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良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地區康健中心及屬過渡性質的「地區康健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i)營運服務合約價值,以及(ii)過去一年,該等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第一層及第二層預防疾病服務量的資料分別為何(以表一列出);

表一
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   (i) (ii)
第一層
預防服務量目標
第一層
預防實際服務量
第二層
預防服務量目標
第二層
預防實際服務量
           

(二)過去三個財政年度,每年各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人手分別為何(使用與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表二
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名稱:
  二○二○至二○二一 二○二一至二○二二 二○二二至二○二三
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
合約要求人數      
實際人數      
達標百分比      
護理服務部(如適用)
合約要求人數      
實際人數      
達標百分比      
行政及財政部(如適用)
合約要求人數      
實際人數      
達標百分比      

(三)當局如何處理有關營運機構未能符合服務合約規定的情況(包括有關服務量和人手規定要求未達標);會否加強監察有關合約條款的執行情況;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有市民反映,不太了解地區康健中心提供的服務,而且他們認為有關宣傳渠道單一且偏重45歲或以上組別人士,當局會否針對年輕組別人士(即44歲或以下人士)加強推廣和教育;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沛良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面對人口老化、慢性疾病日益普遍所帶來的壓力,政府於二○二二年十二月公布《基層醫療健康藍圖》 (《藍圖》),重點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強香港基層醫療服務。策略包括以預防為重,以社區為本,以家庭為中心,「早發現,早治理」,願景是改善市民整體健康狀況,提供連貫全面的醫療服務,並且建立可持續的醫療系統。《藍圖》的其中一項建議是以地區康健中心(康健中心)的模式為基礎,進一步發展地區為本、家庭為中心的社區醫療健康系統。

  政府已在二○二二年年底於全港各區設立康健中心,以及規模較小、屬過渡性質的地區康健站,達到「18區全覆蓋」的階段性目標,為市民按年齡、性別和生活模式等因素制定個人化的健康計劃。

  隨着各區的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陸續投入服務,政府會繼續從多方面推廣基層醫療和康健中心:

(一)聯同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的營運機構,舉辦巡迴展覽、宣傳攤位、外展服務等全港性推廣活動;
(二)推出多媒體渠道推廣運動,包括政府電視宣傳短片和電台廣播、電視及電台節目、報章廣告及特稿、網上平台和跨社交媒體宣傳和公共交通運輸系統廣告(包括港鐵燈箱廣告、巴士及小巴車身廣告);及
(三)直接向社區人士、持份者和服務伙伴推廣基層醫療和康健中心,並於公共場所包括學校、圖書館、公共及私人屋苑、政府診所及社區藥房、以及康健中心等地方張貼海報及派發宣傳單張。

  作為地區醫療服務及資源的樞紐,康健中心在強化「一人一家庭醫生」概念和推動病人與其家庭醫生(特別是在慢性疾病管理方面)建立長遠醫患關係方面至關重要。政府去年十一月起推行的「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慢病共治計劃」)進一步強化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的角色,以支援參加者更妥善控制高血壓和糖尿病病情和預防併發症,並協調和安排參加者獲資助在私營醫療界接受篩查和合適的跨專業治療(包括物理治療、營養諮詢、視光學評估及足病診療等服務)。

  三年新冠疫情無可避免影響康健中心的籌備和開展,以及啓用後招募會員和提供服務的進度,而在起步階段的康健中心亦需要營運一定時間方能提升會員數目及服務量。隨着新冠疫後復常、社交距離措施取消以及康健中心達到「18區全覆蓋」後,康健中心每年新增會員人數持續增加,由二○一九/二○年度的約2 900人,維持逐漸上升的趨勢至二○二○/二一年度的約11 500人、二○二一/二二年度的約23 000人、二○二二/二三年度的約89 000人,及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79 200人(臨時數字)。截至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積會員人數達約205 600人(臨時數字),反映康健中心已逐漸在社區建立初具規模的基層醫療健康服務網絡。這與社會大眾在疾病預防和自我健康管理意識方面的提高以及康健中心的擴展和推廣工作不無關係。

  有關各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營運服務合約價值,以及實際服務人次載於附件一。各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員工編制載於附件二。由於康健中心主要開支均為租金及薪金等固定開支,因此在起步階段服務平均成本會較為高昂。隨着會員數目及服務量提升,預計服務平均成本會逐漸下降。

  政府會持續檢視康健中心的服務,務求強化其統籌社區基層醫療服務及個案經理的角色,為巿民在社區內提供全面的基層醫療服務。政府亦已委託香港中文大學進行一項有關康健中心的監察和評估研究,評估康健中心各項目標的實現程度和整體表現,包括康健中心各項服務的質素和成效、康健中心服務對個人和社區的影響,以及康健中心的成本效益。研究報告即將提交予基層醫療健康發展督導委員會審議,政府在檢視康健中心的服務時會考慮研究報告和委員會的意見。

  政府亦會優化康健中心的營運服務合約條款。現時康健中心營運服務合約已就各項設施和服務的要求有具體的說明,包括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招攬、資歷、不同專業人士數目要求、設立附屬中心的地區和數目及中心人手編制等。標書亦有提及如營運機構未能履行合約要求,政府有權終止營運合約。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會在今年起,逐步調整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營運服務合約條款,包括調整服務目標分類,以配合康健中心服務優化,如為市民配對家庭醫生、提供護士診所服務等。隨着「慢病共治計劃」的推出,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亦重新檢討康健中心的表現評估指標,加入有關新會員參加「慢病共治計劃」的指標。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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