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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特殊幼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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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為二歲至六歲以下而未開始接受小學教育的中度至嚴重殘疾幼兒提供全日的訓練和照顧服務。據悉,截至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屯門區最後獲編配服務者的申請時間為二○二一年二月及三月,該輪候時間較大部分地區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全港18區各區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平均輪候時間、服務名額,以及輪候人數為何(以表列出);

(二)過去五年,每年(i)全港18區各區有多少名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人士接受跨區服務,以及(ii)有多少名屯門區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人士獲安排到各區的特殊幼兒中心接受服務(以表列出);

(三)有否計劃縮減屯門區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服務人士的輪候時間,例如在屯門區增設特殊幼兒中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何計劃及措施為(i)正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幼兒及(ii)錄取輪候幼兒中心服務幼兒的普通幼稚園提供支援?

答覆:

主席:

  就周浩鼎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按社會福利署(社署)的11個行政分區劃分的特殊幼兒中心服務名額及輪候人數分別載於附件表一及表二,特殊幼兒中心平均輪候時間則載於表三。社署沒有備存按區劃分的特殊幼兒中心的輪候時間資料。

(二)申請特殊幼兒中心不受地區限制,家長可按個別情況,例如交通配套、工作地點/照顧者居住地點、中心特色等,選擇位於非居住地區的中心接受服務。社署會因應家長選擇的中心/地區/區域的優先次序作出服務編配。社署沒有備存按個别地區輪候者接受跨區服務名額的資料。

(三)政府持續檢視特殊幼兒中心的輪候時間,並一直以多管齊下的方法增加學前康復服務名額。政府已在二○二二年三月把各類康復服務的規劃比率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其中,學前康復服務的規劃比率是每1 000名零至六歲兒童設有23個服務名額,以促進學前康復服務的持續發展。在二○二二至二三年度,社署已按計劃在屯門區設立一所新的特殊幼兒中心暨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提供60個特殊幼兒中心及96個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服務名額。該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已於二○二三年三月投入服務;而特殊幼兒中心預計於二○二四年第二季投入服務。此外,社署亦已計劃於屯門湖山路公營房屋發展計劃,設置一所新的特殊幼兒中心,以提供60個特殊幼兒中心服務名額,預計於二○二七至二八年度投入服務。

(四)為了讓輪候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盡早獲得訓練及支援,他們可在輪候期間同時申請及接受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或到校學前康復服務作為過渡服務(過渡服務),直至獲得編配特殊幼兒中心服務。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的跨專業服務團隊亦會為參與服務的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教師/幼兒工作員提供支援。

  輪候特殊幼兒中心而並非正在接受上述過渡服務的兒童,可無須經過家庭入息審查申請「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讓他們透過由認可服務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的學前康復服務,盡早接受訓練。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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