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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應購買或服用含有未標示受管制及已禁用藥物成分減肥產品(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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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一款附有韓文名稱的減肥產品(見附圖),因為該款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及已禁用藥物成分。

  衞生署根據市民投訴,早前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獲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該產品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西布曲明」。衞生署仍繼續調查。

  「西布曲明」曾用於抑壓食慾。由於該藥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二○一○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藥劑製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服用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

  發言人補充,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任何藥物作體重控制用途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已備有「有關肥胖問題及纖體產品的健康訊息」及「含未標示西藥成分減肥產品」資料,供市民參閱。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一八○一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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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一款附有韓文名稱的減肥產品,因為該款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及已禁用藥物成分。圖為上述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