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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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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三月十四日)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的總結發言:

  首先,我代表特區政府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員以至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及其他工作人員,在過去一星期無休止地對《條例草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進行審議,令我們可以在緊湊的時間內完成這個重要立法過程。

  正如我在三月八日下午所作的開場發言中指出,《條例草案》的草擬有五個重點:第一是條文按照現行普通法慣常用語編寫,盡量詳細清晰,令市民大眾更容易明白法律劃定的界線;第二是確保《條例草案》與《香港國安法》銜接、兼容和互補;第三是堅持保障基本人權自由和法治原則;第四是借鑑其他普通法國家立法經驗,但最終按照香港實際情況作為依歸;第五是完善現有但過時及不足的法律。我希望透過在審議期間逐條審議的過程和內容,能成功說服各委員和市民大眾,特區政府的的確確是遵從了我所提及的五大重點草擬《條例草案》。

  特區政府十分感謝法案委員會各位委員,在審議過程中就《條例草案》的每一條條文均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十分「到肉」的問題,亦給予律政司和保安局的同事充分機會回應。這個過程達到兩個非常重要的目的:第一是令我們有機會反思如何進一步完善有關條文的草擬,亦致令我們提出今天早上的修正案;第二是讓我們不單有機會向法案委員會作出回應,亦同時向市民大眾進一步詳細解釋個別條文背後的立法原意、所針對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為何,以及條文實際運作的情況。

  這次法案委員會審議《條例草案》的過程,充分體現行政和立法機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合力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下憲制責任的決心和能力。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條例草案》,為立法工作邁進了重要的一大步,亦讓我們更接近終點。我希望強調,我們不單是要盡快交一份遲交了差不多27年的功課,所交的功課亦必須是一份嚴格按照立法程序制訂的高質量、可得高分數的作品,這次法案委員會的工作確實能達到這個目的。我期望大家繼續努力,按「早一日、得一日」的原則,盡快完成立法過程,令我們有一個安定的客觀環境,可再無後顧之憂,集中精力全心全意為香港謀發展、為市民謀幸福。

  多謝主席。
 
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0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