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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提升工地職業安全健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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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由梁子穎議員代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關於提升工地職業安全健康(職安健)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對承建商引入扣分制,對在安全巡查過程中被發現違反職安健相關規定的承建商扣分,以及在評審由有關承建商就工務工程項目提交的標書時考慮其累積扣分,並暫停扣分超過指明上限的承建商的投標資格,以提高阻嚇力;
 
(二)鑑於據悉,有個別承建商自行推行「工人記分制」,違反地盤安全規則的工友會被扣分,累積扣分達到上限有機會被要求停工,而據報建造業議會將於今年上半年統一有關記分標準並推行「安全表現計劃」,當局會否強制所有承建商參與該計劃;及
 
(三)鑑於本港將有多項大型基建動工,而根據建造業議會於去年七月發表的《建造工程量預測》,二〇二二至二〇二三年度至二〇三一至二〇三二年度香港建造業的總工程量每年達2,400‍億元至3,750億元,當局會否按比例增加投放在職安健相關措施的費用,以提高整體社會的職安健意識?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十分重視工地安全。勞工處一直密切監測各行業的職安健風險水平及變化,按風險為本原則,制訂及調整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的策略,提升職安健的水平。發展局亦不時檢討政府工務工程的安全管理系統,並在工程設計、標書審批、合約條款、工程監管、科技應用、承建商規管制度和宣傳推廣方面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提升工地安全水平。
 
  就郭偉强議員的提問(由梁子穎議員代問),經諮詢發展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負責管理工務工程合約的工務部門須每個季度評核承建商的表現(包括「工地安全」的表現)。工務部門在評核承建商「工地安全」方面的表現時,必須考慮勞工處和工務部門及其駐工地人員的巡查結果。
 
  在現行標書評審機制下,我們已將承建商過往在工務工程的「工地安全」表現和工地意外率及其涉及的嚴重事故紀錄(不論發生在工務工程工地與否),納入為標書評分項目。有關「工地安全」的評分項目最高可佔承建商整體技術評分約三成。因此,承建商在工務工程合約的表現評核會直接影響其日後獲批工務工程合約的機會。
 
  若承建商的「工地安全」表現在季度評核中被評為「非常差劣」,其報告更會被評為不合格。一般而言,倘若承建商在工務工程合約中有兩個連續不合格的季度評核報告,發展局會按機制暫停承建商的投標資格。此外,假如承建商多次收到不合格的季度評核報告,即使不合格報告並非連續,若有需要,我們亦可按實際情況考慮暫停其投標資格。就以上情況,部門亦會在合約完成後全面檢視該承建商的表現,並會按需要向承建商作出適當的規管行動,當中包括降級至試用級別或降低組別,甚至將其從認可名冊內除名。
 
  在發生嚴重工地安全事故後,發展局會立即暫停承建商工務工程投標資格,往後亦會因應事故的調查結果,召開研訊,按需要進一步向承建商採取規管行動。
 
(二)工程團隊每位成員都擔當重要角色保障工地安全,做好「人人有責、各司其職」。建造業議會正進一步加強業界各持份者的安全意識,建立安全文化。
 
  政府得悉建造業議會仍然研究適用於工地前線人員及工人的「前線人員安全表現紀錄平台」(紀錄平台),並就細節諮詢不同持份者。據理解,建造業議會設立紀錄平台的目的是提升前線人員的安全表現及安全意識,表揚及嘉獎表現優秀的前線人員,亦為安全表現受關注的前線人員安排適當的額外安全訓練。建立紀錄平台應有助提升前線人員安全表現,亦不會影響他們的生計或就業機會。
 
  紀錄平台由建造業議會牽頭跟進制訂及推行,屬於業界自發採取的措施,相信有助進一步提升工人的職安健意識。
 
(三)勞工處會繼續按風險為本原則,持續投放資源推動職安健,以提高整體社會的職安健意識。在巡查執法方面,勞工處除了日常巡查外,會因應特別行動的需要,按實際情況靈活調配資源及人手,更有效地進行相關的工作;在宣傳及教育方面,勞工處與職業安全健康局合作,投放大量資源進行培訓、教育、宣傳工作,包括舉辦大型活動(例如「職安健創新及科技博覽」)、透過廣泛渠道,加強宣傳力度(包括在電視台及公共交通工具刊登宣傳廣告)、繼續舉辦職安健研討會及課程、更新現有職安健工作守則、安全指引、訓練課程及流動應用程式等,向建造業持份者發放和宣傳職安健信息,以提高僱主和僱員的職安健意識及培養正面的工作安全文化,防止意外的發生。
 
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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