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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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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三月八日)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條例草案》各項建議已於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的第10至70段詳述。在此,我希望特別指出以下幾點:
 
  第一,《條例草案》已清晰界定各項罪行,而且訂有適當的例外情況和免責辯護。此外,依據刑事法的一般原則,有關罪行需要證明適當的犯罪意圖,無辜者不會誤墮法網。
 
  第二,《條例草案》的各項罪行,是以諮詢文件所建議的罪行為基礎,作進一步細化及完善建議罪行的方案,包括擬訂罪行罰則。我們建議將部分現有罪行的罰則提高,以提高阻嚇力。就有關建議罪行的元素、罰則及域外法律效力一覽表,可參閱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的附件E。
 
  第三,就建議罪行的域外法律效力,於相關的各部中已訂明。為確保每項建議罪行的域外法律效力與有關罪行的性質配合及屬所需和相稱,我們已就每項罪行進行詳細審視。詳細的分析及考慮亦載於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的附件D。
 
  第四,《條例草案》中就執法權力、訴訟程序及其他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措施,是經過審慎考慮而制訂的,列明要運用措施所須符合的條件,相關的限制和給予批准的機關。我們亦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擬備了一份關於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兩者之間的關係的文件,載於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附件F。
 
  以上各點,均體現在《條例草案》下採取的措施,會完全遵守《基本法》下對人權的保障。
 
  我們會充分配合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以期盡快完成審議。如主席容許的話,我現邀請我的同事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為大家簡介《條例草案》各部分的內容。
 
 
2024年3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