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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及研究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聯席會議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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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三月六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及研究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聯席會議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於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邀請市民表達意見,諮詢期至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為止。
 
  特區政府在公眾諮詢期間一共收到超過13 000份意見,當中,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的佔總數近九成九。而就所收到的意見,涵蓋立法建議的不同範疇,亦有就諮詢文件具體意見以外其他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建議,為我們擬定條例草案的過程提供寶貴的參考。我現在向大家簡介就所收到的意見的簡約分析:

(一)特區政府在公眾諮詢期間一共收到13 489份意見。當中,有13 297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佔總數98.6%。上述結果,可見立法建議獲大部分公眾人士及持份者,包括市民大眾支持。

(二)絕大部分的意見由個人提交,而以機構名義提交的佔約4%,包括行業協會、商會、工會、同鄉會/聯誼會、政黨、地區組織;當中絕大部分13 069份,佔總數的96.9%均明確支持立法建議。就這13 069份意見,超過九成屬主要表達支持盡快立法,而未有較特別具體建議的概括意見。

(三)反對建議的97份意見書中,佔總數0.72%,其中超過50%均為沒有署名或沒有提供可辨識身分的署名,例如寫「香港一市民」(註一);另有12份(註二)是來自境外反華組織(註三)或與潛逃外國的罪犯同名同姓的人(註四)。

(四)對立法建議持不同立場的回應人士,部分亦有對立法建議提供意見或建議,佔所收到的意見書的總數約一成(註五)。
 
  我們按不同的範疇統整上述所收到的意見和建議,有關主要意見及建議的摘要及特區政府的回應,已列於附件二;大致而言:
 
(一)絕大部分回應者支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而明確反對立法的佔極少數。
 
(二)就立法方式,即以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方式立法,諮詢的回應未發現有異議。
 
(三)就建議罪行而言,極少數人對個別現有罪行/建議新罪行是否應訂立表達關注,大部分的意見/建議圍繞個別罪行的涵蓋範圍、適用對象、刑罰、免責辯護等方面。
 
(四)回應中意見及建議較多的罪行包括「非法操練」罪、「煽動意圖」罪、與「國家秘密」相關的罪行、與「間諜活動」相關罪行,以及「境外干預」罪等。我們會參考有關建議,合適的會於我們的條例草案中採納。
 
(五)大部分的回應者支持就某些罪行訂立相稱的域外法律效力。
 
(六)與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相關的方面,部分的回應者就諮詢文件第9章所涵蓋的議題提出非常好的建議。此外,亦有意見提出其他與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相關的建議。特區政府會詳細考慮,如屬合適會於條例草案中採納。
 
  特區政府會參考在公眾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爭取盡快將條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請委員備悉公眾諮詢的結果,並就立法建議提供意見。多謝主席。

註一:分別為36份及13份,共佔反對意見總數50.52%。
註二:佔反對意見總數12.37%。
註三:包括「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前線衛士 (Front Line Defenders)、香港法治監察(Hong Kong Rule of Law Monitor)、瑞慈人權合作中心(The Rights Practice)、香港人權資訊中心(Hong Kong Centre for Human Rights)、香港公民代表會議(Assembly of Citizens' Representatives, Hong Kong)、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和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註四:許智峯、張崑陽及劉祖廸。
註五:數目共1 371份,佔所收到的意見書的總數共10.16%。
 
2024年3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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