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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六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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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歡迎司法部在昨日(二月二十六日)公告二○二四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大灣區考試)詳情。考試訂於六月二十九日在廣東省深圳市、珠海市舉行。符合條件者可於三月一日至十日登錄司法部網站報名參加考試。詳情請瀏覽: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02/t20240226_495031.html
 
  大灣區考試已成功舉辦了三屆,現時有超過380名港澳法律執業者已通過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港澳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試點工作為期三年,原至去年十月四日屆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去年九月通過了決定,延長試點期限至二○二六年十月四日。國務院辦公廳亦修訂了相關試點辦法,將報考大灣區考試的執業經歷門檻由五年降低至三年。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說:「感謝司法部為落實第四屆大灣區考試,投入大量工作。受惠於執業經歷門檻降低,今年有更多港澳法律執業者可符合資格報考大灣區考試。我希望鼓勵香港的年輕大律師和律師積極報考,獲取內地和香港的雙重執業資格,早日把握在大灣區發展的無限機遇。」
 
  律政司將繼續積極配合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等機關落實第四屆大灣區考試的工作。
 
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