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律政司副司長與保安局局長就「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二月十九日)就「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律政司副司長:各位傳媒朋友,我們剛剛出席了民建聯舉辦的一場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講解會。剛才在會議當中,我們很感謝民建聯安排這一次會議,他們出席的成員非常多,並且在會上非常踴躍發問,亦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見讓我們參考。除了今日這一場交流會,其實這個星期我們每一日都會繼續馬不停蹄地舉行其他交流會,包括向其他政團以及其他不同界別人士講解有關這次的諮詢文件。希望在諮詢期完結之前,各位市民能夠繼續踴躍向我們提出他們的意見。我將以下時間交給鄧局長。
 
保安局局長:多謝副司長。在諮詢期展開到現在,我們進行了接近20場宣講會,未來亦會做。諮詢的對象包括外國領事、本地一些商會和外國一些商會,不同專業界別包括法律界、會計界、教育界和社工界等等。另外亦包括傳媒界、社區人士和人大、政協等等。目前,我們透過這些宣講會接觸的絕大部分(人士)都是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另外我和(律政司)司長、副司長亦出席了差不多十個電台或電視台的訪問節目,我們希望用任何方法向市民宣講。其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很多市民和做生意的人士都非常歡迎,因為這能夠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全的生活,保障他們可安穩地做生意。大家回想二○一九年「黑暴」期間,在港版「顏色革命」的情況下,做不了生意,商鋪被打爛,說一句和暴徒不合的說話就會被人打。當時正正就是完全沒有言論自由,說一句話也不行、會被人打。所以大家都很珍惜有一個安穩的環境,所以絕大部分市民和做生意的人士都很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我留意到近來一些外部勢力和一些已「走佬」的人士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刻意抹黑。我作為應變反駁隊隊長,我要在此作出反駁,首先就彭定康提到,有了《香港國安法》,為甚麼還需要第二十三條呢?他暗指我們的執法人員可以隨意拘捕,這些全部是錯的。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第二十三條立法有七個罪類,其中只有兩個罪類包含在《香港國安法》之內。我們必須把這些國家安全風險的缺口消除,所以必須就第二十三條立法。另外,任何拘捕都是很嚴肅的事情,必須要根據法律去處理,不存在彭定康所暗指我們可以隨意作拘捕。這些都是抹黑,在恐嚇香港人。
 
  另外我又留意到,英國保安國務大臣說,香港有了第二十三條後,就會摧毁我們繁榮的要素,包括自由、機會和公平的法律。我想指出,英國也有國家安全法律,其實第二十三條立法亦參考了他們特別在二○二三年的國家安全法。為甚麼他們可以有國家安全的法律,我們想要國家安全的法律保護自己時,就說我們摧毁香港的繁榮呢?這就是雙重標準,這就是刻意抹黑——你可以防衞,我們卻不可以防衞——外部勢力就是這種態度,所以我們必須為自己防衞。
 
  我亦留意到美國聯邦政府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引述評論)說第二十三條立法中有些罪行針對傳媒,這也是錯,也是假的。我們只會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我們對所有人,特別是傳媒報道有充分保障。無論是根據國安法、《基本法》,又或是兩個國際公約,我們都有充分的自由(保障),這也是抹黑的情況。
   
  我又留意到許智峯也有暗喻第二十三條有追溯力,以前的事也會被揪出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們作為普通法的地區,一般訂的法例不會有追溯力,所以千萬不要被我剛才所提到的外部勢力或已潛逃但想繼續危害香港安全的人的謊話或誤導性言論,引致大家對第二十三條有誤解,我遇到任何這種抹黑情況,都會第一時間出來反駁。謝謝大家。
 
記者︰局長剛才提到自由亞洲電台抹黑,可否說多些它是訪問了一些人去抹黑還是評論抹黑?
 
保安局局長:我想講清楚,他們引述一些人的評論說第二十三條條例內(有部分罪行)是針對傳媒的。我想講清楚,我們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我相信大家做傳媒的朋友是不會危害國家安全的。
 
記者:想問諮詢期快要完了,有否收到一些想修改的意見,你們會否接納?例如公眾關注的洩露國安機密的公眾利益抗辯理由?另外今天在外國記者會論壇,記協(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預計第二十三條落實後可能會少了人接受駐港外國記者的採訪或訪問,你如何看這個說法?會不會作出反駁?
 
律政司副司長: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留待鄧局長回應。現時諮詢期尚未結束,我們每一日都在收集意見。在諮詢期完結之後,我們一定會整理好所有意見,亦會虛心聆聽和審視每一個意見。然後,當中有些我們認為適合的、有建設性的、有幫助的,我們當然一定會吸納到條例草案裏。這個時間最重要是呼籲大家,有任何意見的請表達,亦可以向我們提供。我們希望在諮詢期完結後,盡快將這些意見整理,然後制訂條例草案。第二個問題,我交給鄧局長。
 
保安局局長:對於記協主席陳朗昇所說的話,雖然記協沒甚麼代表性,但我們都歡迎他們將意見提交給我們。
 
記者:想跟進剛才有關自由亞洲電台,如果傳媒訪問了受訪者,可能他們不同意或反對第二十三條立法,其實是不是可以呢?或這樣已經過了界線?
 
保安局局長:最主要看出發點。出發點如果是作為外部勢力有心抹黑,先不論是否犯法、這要慢慢研究,但用這些誤導香港市民、恐嚇香港市民,這些不是事實,所以我必須在此作出反駁。多謝大家。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4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