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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修訂附表1及2)公告》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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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修訂附表1及2)公告》(《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條例》)(第424章)下玩具和附表2載列的六類兒童產品(附表2產品)的安全標準。
 
  六類附表2產品為(一)嬰兒學行車;(二)家用雙格床;(三)家用兒童安全欄柵;(四)兒童繪畫顏料;(五)家用兒童遊戲圍欄;及(六)兒童推車。《公告》將於二○二四年八月一日生效。
 
  《條例》訂明,任何人不得製造、進口或供應任何玩具或附表2產品,除非該玩具或產品符合附表1(適用於玩具)或附表2(適用於附表2產品)所指明的其中一套安全標準(有關標準均為國際標準或主要經濟體採用的標準)的全部適用規定。政府一向留意各項安全標準的更新或修訂,以將安全標準最新並可行的版本適用於在香港供應的玩具和附表2產品。上一次更新附表1和2分別是在二○二二年九月和二○二三年八月實施。
 
2024年2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