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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擬議的《版權條例》附屬法例展開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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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十五日)就擬議的《版權條例》(第528章)(《條例》)附屬法例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該附屬法例旨在根據《條例》,指明某些使用版權作品的允許作為所適用的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室,以及就該等允許作為訂明條件。
   
  隨着《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二○二三年五月一日生效,現行的《條例》加強了數碼環境的版權保護,並在保護版權和合理使用版權作品之間維持平衡。其中,《修訂條例》已新增和擴闊允許作為,以便利指明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室的日常合理運作,從而促進研究、私人研習,以及知識的保存和傳播。因此,現行《條例》下規管相關允許作為的《版權(圖書館)規例》(第528B章)需要作出更新。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政府致力維護一個健全的版權制度,這制度涵蓋圖書館、博物館、檔案室等不同界別合理使用版權作品的各種允許作為。為了讓指明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室在履行保存及保護文化遺產的職責時,有效地利用《條例》下的該等允許作為,政府有必要提供一套清晰且符合現況的法定框架,以供指明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室在適當的情況下遵守。」
   
  發言人續說,政府建議根據《條例》第46(1)條,訂立兩項新的附屬法例以取代現行的附屬法例。擬議的法例旨在指明合資格行使《條例》下相關允許作為的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室的類型和種類,並就該等允許作為訂明適用的條件。
   
  諮詢文件已分別上載至商務及經濟發展局(www.cedb.gov.hk)和知識產權署網頁(www.ipd.gov.hk)。市民可於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或之前透過電郵(libreg_consultation@cedb.gov.hk)、傳真(2147 3065)或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二十三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第三部)提交意見。
 
2024年2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