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於《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實施特別換領牌照安排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二月二十八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即六月二十七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可在六月二十七日或該日期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四個月或十二個月。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二月二十八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六月二十七日或之前期滿,而在進行換領時期滿不足三年的執照),可在六月二十七日或該日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
*有關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申請,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牌照服務。
發言人表示︰「合資格的牌照/執照持有人無須因揣測即將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執照的費用,而趕急向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遞交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的續領申請。上述安排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並無任何關係,運輸署亦不知悉關於《財政預算案》的內容。」
完
2024年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