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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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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九日)宣布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任命,包括新委任兩名實任成員和三名備選團委員。政府亦同時再度委任一名實任成員、兩名備選團委員,以及法律顧問。

  當中,李琬微醫生和黃添偉獲委任為新實任成員,邱宗祥醫生則再獲委任為實任成員。另外,莫仲棠教授、陳嘉怡醫生和周紹榮獲委任為新備選團委員,黃嘉雯教授和徐小曼則再獲委任為備選團委員。而高蓋茨律師事務所亦再獲任命為法律顧問。所有任命均由二月十五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現任實任成員王穎珊醫生和陳曉峰,以及現任備選團委員譚鉅富醫生和錢榮澤將於二月十四日完成任期後離任。醫務衞生局發言人感謝他們為委員會服務和所作出的貢獻。

  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465章)第3條成立,旨在就向委員會申請書面批准進行受規限器官切除及/或受規限器官移植的申請作審批、接收有關器官移植手術的訂明資料及夾附於進口器官的證明書,以及執行條例規定或准許委員會執行的任何其他職能。

  由二○二四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的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實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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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幸怡(主席)
李建賢博士(副主席)
李澤荷醫生
勞思傑醫生
李琬微醫生*
邱宗祥醫生#
高潔梅
黃添偉*
黃慧儀

備選團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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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基醫生
霍佩珠醫生
雷頌恩醫生
蘇潔瑩醫生
陳嘉怡醫生*
唐少芬醫生
黃嘉雯教授#
莫仲棠教授*
朱偉珊
徐小曼#
周紹榮*
李曠怡
李榮豐

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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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蓋茨律師事務所#

* 新委任
# 再度委任
 
2024年2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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