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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香港空氣質素(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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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二月七日)公布二○二三年香港的空氣質素概況。
   
  從二○二三年環保署空氣質素監測站所錄得的數據顯示(詳見附件一),隨着疫情後香港和鄰近地區社會和經濟活動復常,本地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回到正常水平。與二○二二年相比,二○二三年大氣中的部分空氣污染物(即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微細懸浮粒子(PM2.5)、二氧化氮(NO2)及二氧化硫(SO2))的水平輕微上升了1至2微克/立方米不等。但二○二三年的空氣質素水平仍是回歸以來第二佳,和二○二一年比較,除了PM2.5的水平相若外,其他大氣中的空氣污染物水平改善了75至20%不等,顯示香港整體空氣質素的改善趨勢沒有改變。
   
  整體而言,二○二三年香港空氣質素大致符合香港空氣質素指標,一般空氣中的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微細懸浮粒子(PM2.5)、二氧化氮(NO2)及二氧化硫(SO2)的年均濃度自二○一一年以來分別減少40%至69%。同期路邊空氣污染物年均濃度亦分別減少了46%至58%。臭氧的年均濃度在過去數年亦漸趨平穩。本港低能見度的時數亦從二○○四年的高峰水平大幅減少了81%(詳見附件二)。
   
  對於本港個別地區(例如旺角、深水埗和葵涌)錄得相對較高的氮氧化物(NOx)水平,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持續推進及落實在二○二一年發表的《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及《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所提出的全面空氣質素改善措施,包括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綠色運輸和淨零發電等,力求進一步降低本地氮氧化物排放,持續改善香港的整體空氣質素。」
   
  此外,政府亦正準備收緊22種建築漆料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及擴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管制至七類清潔產品;收緊本地供應船用輕質柴油及工業柴油的含硫量上限至0.001%;以及管制氫氟碳化物(HFCs)的生產及進出口,限制市場上的高全球升溫潛能值產品及設備的供應,以進一步提升香港空氣質素。
   
  在區域合作方面,為期三年的《大灣區光化學臭氧污染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特徵研究》已順利完成,對區內臭氧的成因和傳輸特性有了初步掌握。粵港澳三地政府會以四個協同的方向,包括加強NOx和VOCs協同減排、推動臭氧和PM2.5協同治理、空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治理、區域空氣質素協同治理,攜手合作,以進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
   
  與此同時,環境及生態局已於二○二三年完成新一輪的空氣質素指標檢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進一步收緊五個現行空氣質素指標及加入三個《世界衞生組織全球空氣質量指南》新增的指標。更新後的15項空氣質素指標中,其中七項是訂於《指南》最嚴格的水平。
 
2024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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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二月七日)公布二○二三年香港的空氣質素概況,顯示香港整體空氣質素的改善趨勢沒有改變。環保署助理署長(空氣質素管理)蕭智慧(中)、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空氣科學及評估模型)李以迪(左)及環保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空氣科學及評估模型)李裕韜(右)在簡報會開始前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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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香港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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