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致力保障供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的食物安全(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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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發言人今日(二月二日)表示:「食環署自星期三(一月三十一日)起展開連串行動,在各區加強巡查,行動至今並未發現違規情況。食環署人員亦向食物業處所負責人和員工提供衞生教育,並派發食物安全小冊子,介紹存放和處理生蠔的正確方法。」
食環署在其發出的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或書面准許的持證/持牌條件中訂明,所有可供即時食用的生蠔須存放在雪櫃或其分格內,並須與其他食物分隔,而溫度須保持在攝氏零度至四度之間。如發現處所違反上述條件,食環署會視乎實際情況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甚至考慮取消有關處所的許可證/牌照。
發言人提醒,由於蠔隻以過濾大量海水、吸收在海水中懸浮食物粒子的方式進食,如果養蠔或採蠔的水域水質帶有細菌(例如副溶血性弧菌和創傷弧菌)及病毒(例如諾如病毒和甲型肝炎病毒),這些物質會在蠔的體內積聚。進食未經徹底煮熟的蠔可能會有直接攝入這些微生物的風險,孕婦、幼童、長者、免疫力弱人士及肝病患者等容易受感染的人士,應避免進食。
此外,食安中心亦在二○二三年十二月舉行的食物安全研討會提醒食物業在處理及供應生蠔時須遵從良好衞生規範。食物從業人員供應可供即時食用生蠔時,亦應注意以下要點:
- 生蠔於食用前應保存於攝氏四度或以下,以防止細菌生長;
- 生蠔應存放在指定雪櫃內的密封容器,以免與其他食物交叉污染;
- 經常保持良好衞生,包括勤洗手、使用清潔的獨立用具以處理生蠔;及
- 處理生蠔或為生蠔去殼時戴上清潔的保護手套,以防止受傷及感染。
發言人續說:「然而,上述措施並不能確保生蠔完全免於食物安全風險。徹底烹煮食物才是減低食源性疾病風險的最有效方法。」
食安中心已發出全新的食物安全建議及業界指引,向市民提供進食即食生蠔的安全風險資訊,及協助食物業於供應即食生蠔時執行合適的食物安全措施。為保障食物安全,市民尤其是高危人士應徹底煮熟生蠔食用。有關建議及指引詳情,可瀏覽食安中心網頁(www.cfs.gov.hk/oyster)。
食環署會繼續加強巡查,確保持牌/持證人或相關負責人遵守有關牌照或許可證條件,並符合法例訂明的衞生標準。
完
2024年2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5分
香港時間18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