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勞工顧問委員會就檢討「連續性合約」規定達成共識
***********************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在今日(二月一日)的會議上,僱主委員及僱員委員繼之前的討論,就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規定(俗稱「418」規定)坦誠表達意見;經詳盡及深入討論後達成共識,將有關規定放寬為以四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四星期工時門檻則定為68小時。上述檢討是《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其中一項勞工支援措施。
   
  根據現行規定,無論全職或兼職僱員,如受僱於同一僱主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滿18小時,便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如符合《僱傭條例》訂明的相關條件,可享有一系列僱傭福利,例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感謝勞顧會全體委員的努力,在今日的會議上取得成果。有關修訂有助加強保障較短工時僱員的權益,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並開展相關的法例修訂工作。完成草擬後的修訂草案會提交立法會審議。」
   
  勞顧會是一個三方諮詢組織,委員包括僱員及僱主代表,負責就勞工事宜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
 
2024年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