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九題:「M」品牌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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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設立「M」品牌計劃,以支持大型體育活動在香港舉行。根據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的資料,過去十多年,「M」品牌活動已獲政府超過二億元撥款資助,活動數目亦由最初的四項增加至二○一九年的14項。隨着香港從疫情復常,大部分「M」品牌活動已於去年恢復舉行,並有新項目加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舉行的「M」品牌活動(包括獲政府資助及沒有申請政府資助的活動)的以下資料:活動名稱、獲資助金額、參加者數目和入場觀眾人數(以表列出);
(二)有否就獲政府資助的「M」品牌活動設立監察機制或績效指標,以作為衡量是否繼續資助有關活動的參考;
(三)有否就「M」品牌活動可獲得政府資助的年期設定上限;有否「M」品牌活動因特別情況而獲得超過1,500萬元上限的資助金額;
(四)就獲政府資助的「M」品牌活動,有關政府部門會否獲得一定數量的入場券或入場資格等,以作宣傳之用;
(五)獲政府資助的「M」品牌活動的舉辦機構有否向政府部門要求除資助外的其他協助(例如越野車賽事的道路安排),以及政府有否設立跨部門小組提供有關協助,讓活動更順利舉行和增加效益;若有,詳情為何(並列舉例子);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獲政府資助的「M」品牌活動中,有多少個項目已獲資助五年或以上,以及其持續申請資助的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現時,政府的體育政策是循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專業化和產業化五大方面推動體育發展。就盛事化方面,政府於二○○四 年推出「M」品牌計劃,透過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體育部分)以配對撥款(即向主辦單位提供其所籌得的商業或私人現金贊助等額的現金撥款)和直接補助金,支援本地體育總會舉辦大型體育活動。有關計劃不但讓市民觀賞高水平賽事,推動體育運動的全面發展,而且吸引旅客訪港,提升香港作為盛事之都的地位。
就馬逢國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於二○二三年四月推出多項措施優化「M」品牌計劃,包括增加每項活動的撥款資助上限(即配對撥款加直接補助金)至1,500萬元(註一)、取消同一申請人每年可舉辦「M」品牌活動的配額,以及放寬申請人的資格,以涵蓋由體育總會、私人及非政府機構舉辦的活動等。優化措施推出後已見成效,多項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在二○二三年獲「M」品牌計劃支持,創歷年新高,而其中更包括首次移師香港舉行的女子高爾夫球團體系列賽、世界場地越野車錦標賽年終賽、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半馬拉松賽和霹靂舞世界系列賽等。詳情如下:
項目 | 活動名稱 | 獲批資助總額 ($百萬) |
參加者 數目 |
入場觀眾人數 | ||
配對撥款 | 直接補助金 | 場地及/或 市場推廣 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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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25屆渣打香港馬拉松 | 10 | 0 | 0 | 34 783 | 43 000 |
2 | 國際都會高爾夫球錦標賽(香港哥爾夫球會呈獻) | 10 | 0 | 1 | 132 | 12 665 |
3 | 國泰/滙豐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2023 | 10 | 0 | 1 | 385 | 75 299 |
4 | 中國人壽(海外)FIVB世界女排聯賽香港2023 | 7 | 6 | 0* | 112 | 55 313 |
5 | 2023香港國際龍舟邀請賽 | 沒有向「M」品牌計劃申請資助 | 5 034 | 44 812 | ||
6 | VICTOR二零二三香港公開羽毛球錦標賽滙豐世界羽聯世界巡迴賽超級500 | 7 | 0 | 0* | 271 | 36 274 |
7 | PIF 呈獻「沙特阿美石油團體系列賽香港站」 | 沒有向「M」品牌計劃申請資助 | 89 | 5 210 | ||
8 | 保誠香港網球公開賽2023 | 15 | 0 | 0* | 55 | 52 519 |
9 | 香港高爾夫球公開賽2023 | 15 | 0 | 1 | 422 | 27 774 |
10 | FIA世界場地越野車錦標賽中國香港站──年終賽2023 | 15 | 0 | 2 | 10 | 16 000 |
11 | 新世界維港泳2023 | 7 | 0 | 0 | 2 850 | 8 000 |
12 | 中國銀行(香港)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半馬松賽2023 | 7 | 6 | 2 | 6 591 | 7 147 |
13 | FIBA 3x3世界巡迴賽──香港大師賽2023 | 8 | 6 | 0* | 64 | 12 548 |
14 | 二○二三 TTI Milwaukee香港壁球公開賽 | 4 | 0 | 1 | 96 | 4 055 |
15 | WDSF 霹靂舞世界系列賽──香港2023 | 1 | 6 | 1* | 135 | 9 622 |
總計: | 116 | 24 | 9 | 51 029 | 410 238 |
註一:場地及/或市場推廣補貼金除外。
(二)根據現行安排,「M」品牌活動的主辦單位須簽署協議條款,承諾須按照在申請過程中提交的活動提案舉辦活動,並在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向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體旅局)提交評估報告及經審計的帳目報表。文體旅局會就協議條款的內容及評估報告內的項目進行檢查(包括現場檢查),以監察及評估活動的安排。有關評估報告將留作下次活動申請時的參考資料。如主辦單位未能按提案舉辦活動,文體旅局會視乎情況,要求主辦單位退還全部或部分資助。
(三)及(六)「M」品牌計劃旨在鼓勵及協助本地體育總會、私人及非政府機構舉辦更多大型國際體育活動,並加以扶植,使有關活動得以持續舉行。因此,「M」品牌計劃並沒有設定每項活動資助年期上限。現時,獲政府資助的「M」品牌活動中,共有兩項活動已獲資助五年或以上,包括香港公開羽毛球錦標賽及香港壁球公開賽。截至目前為止,沒有活動獲批超過指定上限的資助金額(不包括場地及/或市場推廣補貼)。
(四)「M」品牌活動的協議條款列明主辦單位應因應有關活動的規模及實際情況,預留合理數量的門票給弱勢群體入場觀賞賽事。此外,主辦單位須邀請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成員或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秘書處建議的政府官員參加活動的儀式,並作為貴賓出席有關活動。
(五)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在審視有關「M」品牌活動的申請時,會就活動的籌辦、贊助和推廣宣傳策略提供意見。此外,因應個別活動的需要,文體旅局會統籌相關政府部門,支持活動的策劃和籌辦工作。例如文體旅局曾協助相關的主辦單位策劃香港馬拉松、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半馬拉松賽及世界場地越野車錦標賽等活動,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包括警務處、消防處、運輸署及民政事務總署等,就賽道設計、臨時封路及交通改道措施、人群管理、救傷等事宜提供意見及後勤支援,促進活動的籌辦工作。
完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