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水務署註冊用戶濫收劏房租戶水費罪成
*****************
  一名水務署註冊用戶因向其劏房租戶濫收水費,違反《水務設施規例》(《規例》)第47條,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兩罪各罰款2,000元及1,500元,共被判處罰款3,500元。

  二○二三年七月,水務署接獲投訴,指有人向九龍大角咀橡樹街一名劏房租戶濫收水費。水務署經調查及搜集證據後就濫收劏房租戶水費的非法行為提出檢控。自首宗案件於二○二二年六月定罪以來,本案為第十五宗定罪的同類案件,罰款金額介乎1,000元至5,000元。

  經修訂的《規例》第47條規定,若供水帳戶的註冊用戶(通常為業主或房東)向其處所的佔用人(通常為租戶)收回的水費費用超過繳交給水務署的金額,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

  水務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以跨部門及多管齊下的方式,致力打擊有關違法行為。除加強巡查和簡化獨立水錶申請程序外,亦加強宣傳教育,以增加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的阻嚇力。

  發言人指出,水務署已推出計劃鼓勵業主申請安裝獨立水錶。在計劃下,水務署會豁免每個獨立水錶的水費按金,亦會豁免提供水錶的費用。每個獨立水錶帳戶會有獨立水費單供繳交水費,以及每四個月首十二立方米免費的用水量。

  除業主可申請為其劏房安裝獨立水錶外,劏房租戶亦可直接向水務署提出有關要求。水務署接獲要求後會主動聯絡業主跟進,並按需要提供技術支援。有關計劃的詳情可參閱水務署網頁
  (www.wsd.gov.hk/tc/customer-services/application-for-water-supply/pilot-scheme-for-installation-of-separate-water-me/index.html)。

  為進一步遏制濫收劏房租戶水費的行為,水務署最近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其中包括提高違反相關《水務設施條例》的罰則水平,以及賦予水務監督權力,要求相關人士(例如業主和其代理人等)提交相關資料(例如租約、水費收據或付款記錄等)。

  水務署鼓勵公眾舉報濫收水費的非法行為,以便該署跟進及調查。市民可致電水務署熱線3468 4963或透過WhatsApp專線5665 5517申請為劏房租戶安裝獨立水錶。該署WhatsApp專線亦會處理濫收劏房租戶水費事宜。此外,市民亦可致電水務署客戶諮詢熱線2824 5000舉報濫收劏房租戶水費,接通並選擇語言後,再按「7」字,便可直接向職員舉報。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