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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產學研1+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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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錦輝議員的提問和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創新科技署於去年十月十八日推出「產學研1+計劃」(該計劃),並開始接受第一輪申請,截止日期為十一月三十日。該計劃以配對形式資助不少於100支有潛質成為成功初創企業、來自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的研發團隊。有意見認為,該計劃部分申請要求對於合資格的大學尋找可靠投資者或會構成障礙,亦影響申請的成功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間大學就該計劃分別提交了多少項申請;
 
(二)鑑於該計劃規定每間大學於每個申請期內只可提交最多15項申請,當局會否在第一輪申請有餘額的情況下,容許其他已達申請限額上限的大學或非教資會資助的專上院校提出申請;
 
(三)鑑於據悉,部分大型企業對外簽立投資合約必須訂明贖回權條款,但該計劃卻規定業界的資金投入須為無償現金資助或不設贖回條款的投資,影響大學尋求與財政較為雄厚穩健的大型企業合作,當局會否檢討有關規定,以在確保投資者履行投資承諾之餘,又能符合市場運作的實際情況;
 
(四)會否檢討該計劃的評審標準框架(特別是關於項目財務因素的評審項目),以及會否考慮增加評審考慮因素(例如加入項目的投資價值等),以令評分準則更為清晰;
 
(五)鑑於據悉,就該計劃第一階段項目提交申請時,大學需同時提交第一及第二階段與投資者合作的詳情,但有意見認為,由於由第一階段轉入第二階段的時間最長可達三年,其間難以避免出現不可預知的變化,因此在早期階段提交數年後的合作安排極具難度,政府會否考慮容許申請者在就第二階段項目提交申請時才提交該階段的合作安排的詳情;及
 
(六)鑑於據悉,不少公司均未聽聞該計劃,自該計劃推出後,當局向業界推廣該計劃的詳情為何,例如有否舉行簡介會;如有,次數為何;在該計劃開始接受第二輪申請前,當局向業界推廣該計劃的安排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錦輝議員的問題,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於二○二三年十月推出「產學研1+計劃」(「計劃」),旨在釋放本地大學科研成果轉化和商品化的潛力,並促進政府、業界、大學及科研界的相關合作,以推動「從一到N」的科研成果轉化和產業發展。「計劃」以配對形式資助來自八間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不少於100支有潛質成為成功初創企業的研發團隊。
      
  「計劃」預計每年接受兩輪申請,而首輪項目申請期已於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結束,共收到94份申請。由於每一輪的所有申請均是一併接受評審,而根據首輪提交申請的情況,一般院校都是在臨近申請截止日期才提交申請,若容許其他申請配額已達上限的院校利用該輪申請餘額再提交申請,會影響評審工作的推進,延誤項目審批及其後資助的發放。各大學如有多於每一輪申請數目上限的項目,可於往後的申請輪提交。
 
  「計劃」不容許定立贖回權條款的要求,主要是以保障大學研發團隊的利益為大前提,有關業界的投入須為無償現金資助或不設贖回條款的投資,以避免有關投入為研發項目構成潛在債務。我們希望大學研發團隊及業界可共享「計劃」帶來的發展機遇,同時亦共同承擔相關風險。另一方面,政府在「計劃」下向獲批申請項目提供的配對資助,亦已在很大程度上分擔了業界的風險。
 
  「計劃」的評審準則包括(i)項目的創新科技(創科)內容、(ii)項目成果的商品化機會、(iii)團隊的技術及管理能力、(iv)項目能否配合政府政策或對整體社會有利、以及(v)項目的財務因素。我們相信上述評審準則已涵蓋有關項目的投資價值,而「計劃」督導委員會亦會在評審過程中作整體考慮。
 
  就申請項目本身而言,其整體及長遠發展計劃,包括第一及第二階段的推展計劃、各階段性預計成果及資金投入等詳情,能有助「計劃」督導委員會在評審階段更全面地審視各個申請項目整體的可行性及商品化的潛力。政府明白在項目開展期間或會出現各種不可預知的變化,因此我們容許獲批資助的團隊就項目的目標和方案提出修訂,然後再按相關機制審核通過落實。至於未達較成熟階段的項目,可考慮先申請「創新及科技基金」下其他合適的資助計劃,待項目進入較成熟階段,而大學與業界投資合作確定後,直接由第二階段開始參與「計劃」。
 
  推廣方面,「計劃」的申請機構為八所教資會資助的大學,政府一直就「計劃」的具體安排與八間大學保持緊密溝通。在計劃正式推出前,政府亦舉辦了一場大型宣介會,為來自八所大學約200位與會者介紹計劃詳情及解答有關提問。我們亦知悉大學一直就「計劃」與業界緊密聯繫並積極尋找投資者。政府會在合適場合繼續向相關界別推廣「計劃」。
 
  我們正全力跟進第一輪申請的評審工作,目標於二○二四年第一季度公布首批申請結果。其後政府將總結首輪申請的經驗,適時檢討「計劃」的各項安排,例如申請流程、評審準則等,以期令「計劃」更臻完善,促進產學研協作,激勵大學將研發成果轉化及商品化,建設香港成為國際創科中心。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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