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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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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區議員簡介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好。
 
  要推行垃圾收費這項涉及全港各界的政策,地區力量的支持十分重要。因此,今日我很高興為區議員舉行垃圾收費簡介會。
 
  在簡介會上,我向各位議員解釋了垃圾收費的最新推行安排,好讓議員了解垃圾收費的最新進展,以便他們在日常地區工作中,協助向市民解說及宣傳,作為市民與政府之間的橋樑。
 
  在會上,我亦聽取了議員對垃圾收費的宣傳工作、執行策略以及相關減廢回收方面的寶貴意見,有助我們未來在八月一日正式實施垃圾收費前,把準備及宣傳工作做得更好、更到位及更深入。
 
  同時,環保署亦正為各地區團體舉行簡介會,稍後亦會安排為關愛隊舉辦簡介會,為他們解釋垃圾收費的詳細安排及執行細節。環保署稍後亦會透過民政署向各位議員及關愛隊派發宣傳物資。在此,我呼籲各地區人士在日常地區工作中,大力支持及協助環保署的解說工作。
 
  接下來我請今日出席的三位區議員分享感受及看法。
 
記者:局長,今日開始售賣指定垃圾袋,近日網上流傳售賣模擬垃圾袋,現時法例仍未生效,若市民買賣或使用這些垃圾袋會否不算違法,會如何執法?當局會有甚麼措施去杜絕假冒垃圾袋,或教市民如何去分辨?第二,物管公司可能在這段時間已經加管理費,距離法例正式生效仍有四個月,是否代表住戶要「硬食」四個月(管理費),有何指引給予業界?會否考慮政府補貼?第三,四月二十二日起會立法禁止所有即棄塑膠餐具,會否擔心現時社會討論集中垃圾收費,對於「走塑」的宣傳工作有否受影響?會否擔心分階段實施存在複雜性,適應不到又需要延遲?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第一,若市民不小心買了假冒垃圾袋(指定袋),並不犯罪。若他們買了這些假袋,卻不能用作指定垃圾袋,亦會造成損失。大家在買袋的時候,可留意賣袋地方會有這個標誌(獲授權零售商標誌),只要跟這些標誌去買,就不會買到假袋。更簡單是,大家去大型、連鎖的超市或便利店購買就不用擔心,如果你擔心這些標誌有時候不易留意到,去大家常購物、可靠的地方買都是穩妥的。對於任何售賣虛假、冒牌的假袋的地方,政府必然會執法及打撃,相關的政府部門會監察這些情況,發現時我們必定執法。
 
  另一個問題,就是管理處收費的問題,剛才姚議員(元朗區議員姚國威)亦提及,物業管理對於管理費及處理大型垃圾的收費是自行決定,可能涉及很多運輸及其他費用,當中有多少收費是因為垃圾收費的要求而引起,物管與住客或業委會商討時必須清楚列明,不應將數目混淆。就此,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發出通告予所有物業管理者,讓他們知道有義務及責任去將收費清楚列明,不應讓住戶有所誤會混淆。
 
  我們在四月二十二日起會實施第一期「走塑」,香港起步已經很遲,國內及澳門已禁用發泡膠及「走塑」達一、兩年多,很多地方已實行,香港是「追落後、跟上來」。市民可能擔心「走塑」會否影響生活,基本上對大家生活是沒有大影響的。「走塑」主要的目標在商界、餐飲界或零售界,政府與他們已有很長時間的商討,你可能已見到很多餐飲界的飯盒、飲管等已改用(其他替代品),在執行方面對市民不會有很大的衝擊,市民不會因為家中還有膠叉或用膠餐具而犯法,因為目標不是市民,大家可以放心。見到網上有市民擔心沒有飯盒食,我們禁的是發泡膠飯盒,不會沒有飯盒。大家擔心會否在香港沒有珍珠奶茶賣?不會的,禁的只是膠飲管,坊間已有很多代替品。有人擔心會否貴很多?其實很多餐飲業已經改變,過去一年,我們留意到(替代品的)價格有明顯下降,因為更多人使用時價錢就會跌,並不會在價錢上帶來很大衝擊。未來,我們除了向業界宣傳,環保署去年已逐步訪問所有餐飲業界,包括20 000多間餐廳及10 000多間零售店鋪,向他們逐一解說法例要求,我們已經開展有關工作,並已訪問了6 000多間。接下來我們會面向市民宣傳,讓他們知道「走塑」到底是甚麼,大家無須擔心,我們會向市民做更多的解說。
 
記者:想請問今日開始可以購買(指定袋),但20公升的膠袋需要一次過購買40個,售價88元。之前(當局)曾講過基層市民(每月)用30至40元便足夠(處理垃圾),這樣是否違背初衷?而出售的指定袋外面再有一個膠袋包住,是否違背了環保的初衷?而且這些膠袋是不可以降解的。剛才提到市民買假的膠袋不會違法,會否令有些市民覺得不會被檢控,因此不使用真的膠袋,購買假的膠袋呢?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假袋(指定袋)方面,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對於售賣假袋的地方會嚴厲執法,保障市民不會買到假袋的責任方面,政府一定會執行。當然,市民為了自身利益,保障自己,應盡量到貼有指定標籤的地方購買,例如一些可靠的大型超級市場和連鎖店,我相信這是最穩妥的方式。至於你提到指定袋一包有40個,這是為了方便售賣,並非叫大家一個月用完40個膠袋。剛才你提到的是20公升的袋,我們之前亦講過,現時一般家庭用15公升(指定袋)已經足夠,再加上我們推行垃圾收費是希望鼓勵大家減廢回收,如果大家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拿出來,很明顯一個15公升、甚至是再小一些的膠袋亦會足夠一天的使用。如果使用一個大一些、20公升的(指定袋),可能兩天才需要丟一次垃圾、用一個膠袋。對一個三人家庭來說,使用15公升(的指定袋)來計算,一個月(支出)可能是40多、50元。但如果用10公升(的指定袋),可能是30元左右。所以30至40元一個月,對大部分的三至四人家庭來說,若他們實行減廢回收,必定是足夠的。
 
  你提到垃圾袋本身並非可降解的膠袋,我很高興你提出這個問題。因為香港是用填埋的方式處理垃圾,所有膠袋在堆填區填埋後是處於無氧的環境,在無氧的環境中其實所有膠袋皆不能分解。而可降解的膠袋更會產生其他問題,例如要做到可降解需要加入一些生物的物質,它們在大自然去吸附其他化學物品時會變成微膠粒,其毒性會對環境造成更大影響,而可降解膠袋在環境中變成微膠粒的情況亦更嚴重,事實上很多地方都禁用遺害較大的可降解膠袋。所以我們這種垃圾袋(指定袋)本身是否使用可降解物料製造,在功能上是沒有分別的。
 
記者:局長你好,首先想問先行先試方面,現時物色了哪些樓宇?是否所有政府部門都會參加?會否計算實施前後的減廢率,看看真正實施後可以減廢多少?第二條問題想問是否所有售賣點都會出售九款(指定袋),以及會否既可以散買,亦可以40個一次過買?會否擔心削弱膠袋徵費的成效呢?因為現時有兩款(指定袋)低於一元。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我先講關於售賣點,的確不是所有售賣點都有九種膠袋出售,因為大家基本上常用的都是10公升、15公升和20公升(的指定袋),所以大部分售賣點都是賣這三種為主。但其他(指定袋)一樣會有售賣點出售,例如有時候用作物管或其他用途,需要一些較大或特別小的袋,我們稍後會推出一個手機應用程式,當中可以找到哪裏有較大的袋出售;或者大家可以向認可的網上售賣點訂購。所以不需要所有售賣點都出售九種(指定袋),因為最常用的是我剛才講的三種。
 
  你問到有些小的指定袋售價低於一元,會否削弱膠袋徵費效用?大家如果購物時沒有帶環保袋,索取膠袋須付不少於一元,其目的是令大家減少使用膠袋,多用自備環保袋。所以在一些情況下,發現自己忘記帶環保袋,可以買一個(指定)膠袋,就算是比較小的,那個膠袋可以拿回家裝垃圾用,這樣實際上亦能避免使用一個其他膠袋,造成垃圾,一樣能鼓勵大家減用膠袋,這做法沒有任何違背。
 
  散賣方面,我們會和超級市場及便利店等安排,讓他們散賣指定袋,主要是15公升,與他們日常售賣的膠袋容量相若,當市民忘記帶自己的環保袋時,可以選擇買一個散賣的(指定)袋,運載物品回家後作垃圾袋的用途,達致「一袋兩用」之效,希望這個方式可以減少使用非必要的膠袋。
 
  至於先行先試,我也曾經講過數次,不需要所有政府部門和大樓一齊做。因為我們的目的是:第一,找部分大樓作演練;第二,在演練後整個過程可以作展示,所以不需要全部(大樓一同做)。現時部門已在政府內部物色一些政府大樓,其實我們心目中已物色了一些,正在商討安排的細節。當我們商討好先行先試的細節後,便會向大家公布多一些詳情。
 
記者:會否計算減廢率?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會的,我們在試行時,其中會觀察的是推行後廢物量有否減少,人們的行為有沒有改變等,這些都是我們在先行先試會收集的資料。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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