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就二○二三年區議會一般選舉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故障事件交代調查情況(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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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區議會一般選舉(區選)投票日(即二○二三年十二月十日)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故障事件的中期報告並召開記者會交代有關調查情況。
 
  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於區選投票日當日晚上發生故障,令各投票站未能使用系統發出選票。其後,行政長官要求選管會成立專責調查小組全力查找問題根源,確保日後可以及早防範,將來不再發生同類事件。專責調查小組由選管會委員文本立資深大律師領導,成員包括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香港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以及選舉事務處資訊科技管理部。
 
  負責調查事故的專責調查小組主席文本立表示,事發時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伺服器的中央處理器負荷接近百分之一百。經小組測試後,發現系統的兩個程序存在設計問題,其運算所需時間會隨着投票時間不斷過去而上升,因此到下午七時三十七分,即選舉進行11小時後,中央處理器終告不堪負荷。除此以外,由於另一個系統設計問題,導致個別工作程序在數據庫中會出現單列輪候處理的情況,並且不必要地大量佔用伺服器中的資源。由於有關資源是與其他程序共用,因此有關問題會令系統難以執行發票程序。這些都是系統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他補充,導致今次事故的兩個程序問題,是由選舉事務處資訊科技管理部人員因應今次區選運作需要而作出的系統設計改動。
 
  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的設計屬「封閉式」系統設計,除了選務人員可透過選舉事務處所提供的平板電腦登入外,任何其他外部人員或裝置均會被防火牆阻拒而無法與之連線,因此屬安全設置。專責調查小組未有發現任何外部裝置企圖登入系統的紀錄,因此可基本排除遭受外部攻擊的可能性。此外,警方亦仔細審視了投票日各投票站的運作情況,以及系統設計的問題,惟並沒有發現任何證據或跡象顯示有人試圖惡意破壞或影響系統正常運作的情況。
 
  文本立總結表示:「今次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出現故障的主要原因,是選舉事務處技術團隊在修改系統設計時未有充分考慮其在實際操作時可能會引起的流量影響,因而沒有作充分和全面的承載測試;而當其向另兩重確認架構提供修訂闡述時,又沒有充分闡明其修訂詳情及可能引致的各種影響;導致該兩重架構在此情況下未能徹底了解系統設計改動所可能引致的後果。」
 
  此外,選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又表示,在區選結束後所公布的總投票人數和總投票率(即投票人數:1 193 193,投票率:27.54%)出現了誤差情況。據選舉事務處在選舉結束後進行就各選舉相關數據的覆核時發現,實際投票人數應為1 195 331(增加2 138人),投票率則為27.59%(增加0.05個百分點)。
 
  有關誤差主要因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在選舉當日出現故障而採用後備紙本模式發票後至當日午夜投票結束,由於期間所發出的選票數目無法由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計算,因此在投票結束後須由每個投票站各自進行人手計算,並將相關統計數據傳真至區選中央指揮中心的數據資訊中心作統一計算。然而,由於當中涉及大量投票站,加上當時時間十分緊迫,必須盡快計算出結果以向外公布,因此最終有關人員在計算上出現了誤差,漏算了在專用投票站的投票人數(專用投票站是指一些設於懲教院所及警署供被拘留選民投票的投票站)。然而,由於該等選票在投票結束後已運往相關大點票站進行點算,因此在實際計算個別候選人的得票時已計算在內,因而選舉結果並未有因此受到影響。
 
  陸啟康法官最後表示:「專責調查小組已於今日向行政長官提交中期報告。其後,專責調查小組會繼續深化跟進調查結果和分析以及擬訂建議完善方案,務求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並優化選舉系統和安排,確保日後的選舉得以安全有效進行。選管會會按法例要求,於選舉結束後三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全面的選舉報告,屆時會將今次事件的詳細報告及建議完善方案納入選舉報告。」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