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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提醒市民正確使用長者醫療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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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警方近日打擊非法使用長者醫療券行動,衞生署今日(一月二十五日)提醒市民應正確使用長者醫療券,重申署方會根據監察機制進行定期和抽樣調查,嚴肅跟進所有懷疑違反醫療券計劃規定或作出虛假聲明的個案,並會對相關違規個案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和措施,包括將有關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調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為確保適當地發還醫療券申報款項予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以及公帑得以妥善運用,署方制定了檢查及審核措施和程序,包括對服務提供者作出例行查核、監察並偵測醫療券的異常交易,以及就接獲的投訴進行調查。

  發言人強調,即使已登記配偶共用醫療券,當配偶離世,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並不會轉移至在世長者的醫療券戶口。市民如利用已離世長者的身份證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使用其戶口餘下的醫療券,亦可能會被控詐騙等罪行及須負上刑事責任。另外,醫療券不可用於單純購買物品、藥物、醫療儀器和用品,亦不可兌換現金。市民應遵守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作出虛假聲明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及監禁。衞生署已透過醫健通(資助)系統再次提醒長者醫療券計劃服務提供者相關規定。

  在長者醫療券計劃下,醫療券使用者須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並親身接受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醫療服務,才可以使用長者醫療券。

  已登記的服務提供者須遵守計劃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並在提供醫療服務時核對醫療券使用者的身分。衞生署如懷疑有關服務提供者涉及詐騙,會將有關個案轉介警方及/或相關執法機構跟進,亦可能取消有關服務提供者參與計劃的資格。若懷疑有服務提供者涉及專業行為失當,衞生署會轉介有關個案至相關的專業管理局/委員會跟進。此外,如發現有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違反計劃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其相關的醫療券申報將不獲政府發還款項;如政府已支付有關款項,亦會向有關服務提供者追討相關款項。衞生署亦會按情況向相關的服務提供者發出勸諭信/警告信。

  更多有關長者醫療券計劃的詳情,巿民可瀏覽計劃網頁:www.hcv.gov.hk,或致電計劃熱線(852)2838 2311。
 
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