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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酷刑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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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黎棟國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答覆:
 
問題:
 
  據報,香港長期受到酷刑聲請問題困擾。截至去年十月底,仍有約14 700名聲請人滯留香港。有意見認為,政府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杜絕酷刑聲請人留港「打黑工」的誘因。此外,去年六月,法庭在審理一宗涉及聲請人的案件的判決中指出,被羈留等候遣送離境的酷刑聲請不獲確立者,只需拒絕合作申領旅行證件,就能夠令羈留變得不合理地長,繼而申請人身保護令,挑戰羈留的合法性。法庭進一步指出,打破這個僵局的其中一個可考慮的方法,是將這些拒絕合作的行為刑事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接納及何時落實法庭的上述建議;如不接納或仍未有時間表,原因為何;
 
(二)過去三年,當局曾多少次行使《入境條例》第37ZK條的權力羈留酷刑聲請人,以等候其聲請的最終裁定;及
 
(三)會否考慮更改政策,全面行使《入境條例》第37ZK條的權力羈留提出酷刑聲請的人士,從而杜絕其打黑工的情況?
 
答覆:
 
主席:
 
  政府高度重視免遣返聲請的問題,並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保安局於二○二三年修例將勵顧懲教所納入為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羈留地點,使羈留名額增加33%至900個。入境處會致力利用現有設施,依法羈留對社會治安有較大風險的聲請人。另一方面,更新的遣送政策由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若聲請不獲確立者就其免遣返聲請提出的司法覆核或相關許可申請被原訟法庭拒絕後,即使有尚待處理的法律訴訟程序,入境處一般仍會執行遣送行動。自更新政策實施至二○二三年年底,入境處共遣送1 851名聲請人離港,包括215名根據更新政策被遣送。二○二三年的數字,較二○二二年大幅上升63%。
 
  就黎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在二○二一年修訂了《入境條例》,加入了針對聲請人拖延策略的條文,適用於衡量羈留期是否合理合法,例如該人有否在申領回國證件時合作,以及有否阻礙遣返工作等。
 
  提問所指的判詞提出可參考英國的法例,訂明如免遣返聲請人在申領回國證件時不合作而令遣返工作受阻,屬刑事罪行,服刑期不受制於行政羈留原則。我們研究了該判詞並認為即使訂立類似法例,不合作的聲請人服刑後仍可堅持不合作。重覆引用相關條文去起訴同一名持續不合作的被羈留人士,除了合法性引起爭議和法律挑戰外,亦涉及大量處理刑事案件調查的資源,因此必須審慎。
 
  最近,另一宗上訴法庭的判詞更有助解決聲請人不合作的行為。政府於二○二三年七月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批准一名曾因強姦被判入獄的聲請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提出上訴(CACV 229/2023)。三位上訴法庭法官於二○二三年十一月一致裁定政府上訴得直。相關判詞指明被羈留人士的不合作或不合理行為而導致延長其羈留期或延長處理其免遣返聲請,不應被視為或計算為不合理羈留期,否則會導致一個荒謬的結果,即被羈留人士越不合作地阻延遣送程序,他們便越有機會獲釋,有違相關普通法原則的原意。此判決直接為相關普通法原則提出了明確法律指引,大大有助政府依法羈留聲請人,而無須另外立法後耗費時間和資源在刑事檢控上。
 
(二)及(三)根據《入境條例》第37ZK條,提出聲請有待最終裁定的人可被羈留。二○二一至二○二三年,曾被入境處根據第37ZK條羈留的聲請人分別為263、241及538人。對比同年全年新接獲聲請人的比率分別約為10%、19%及25%。
 
  在考慮引用第37ZK條羈留方案時,政府必須小心衡量法律問題、資源運用,以及保安方面的考慮。政府須根據相關法例、普通法下法庭訂立的法律原則例如相稱性和合理性及羈留政策,再考慮每個個案的情況,包括是否能在合理時間內取得聲請的最終裁定;該名人士是否曾干犯嚴重罪行,以致不將其羈留是否相當可能會對社會造成威脅或安全風險;以及該名人士是否有潛逃、犯罪或再次犯罪的風險等。於二○一四年,終審法院裁定在進行遣送程序時,入境處須遵守普通法中的Hardial Singh原則,即入境處只能行駛權力羈留有關非法入境者一段合理時間,而若入境處不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遣送程序將他遣返,則不能繼續羈留該人。
 
  在資源運用方面,政府亦必須考慮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和政策可持續性。根據二○二三年收到約2 100個新聲請,以及過去三年聲請人當中平均滯留在港三年作推算,全面引用第37ZK條或其他條例即需要約6 300個新的羈留名額。以最大的懲教院所赤柱監獄為例,其收容額約為1 500個,政府如要增加6 300個羈留名額,即需要興建約四個赤柱監獄規模的羈留所,另外每年撥備數以十億計的營運開支及增聘數以千計人員以落實有關政策,所以我們必須審慎考慮。
 
  在保安方面,大規模羈留聲請人所可能帶來的風險和治安問題絕不能低估。當年越南船民禁閉營集體毆鬥事件無日無之,甚至發生多次暴亂引致人命傷亡,包括一九九二年石崗羈留中心發生越南船民互相襲擊,並放火焚燒營房導致24人死亡。現時,聲請人來自不同國家,有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保安風險更大。
 
  我們考慮過包括法律、財政資源及保安方面的因素,認為全面羈留所有聲請人的建議不合適。政府會繼續善用現有羈留設施,集中羈留對社會治安有較大風險的聲請人,並會盡快將聲請不獲確立者遣送離港。執法部門亦會繼續加強針對入境罪行和非法受僱的執法行動,以減低聲請人的經濟誘因。
 
  多謝主席。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7分
即日新聞